发布日期:2022-03-17 浏览量:4105次
新应急〔2022〕19号
各县(市)、区应急局、平原示范区、高新区、经开区应急管理机构、市局工贸科、执法监察支队:
现将《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在全省工矿商贸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专项执法指导手册的通知》转发你们,请依据手册认真落实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各县市区自查报告务必于4月14日前报送市局调查评估统计科;省辖市循环互查执法检查报告由市局工贸科于5月9日前报省厅。
附件:1.关于在全省工矿商贸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pdf
2.关于印发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专项执法指导手册的通知.pdf
联 系 人:郁江华 电话:0373-3051382
联系邮箱:xxdcpgtj@126.com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