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应急管理局行政许可公告 〔2021〕11号

发布日期:2021-12-08      浏览量:2540次

  根据企业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七等有关规定,决定注销新乡市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豫新危化经字[2018]000592号,有效期2018年9月28日至2021年9月27日。

  特此公告。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