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委办〔2018〕89号关于召开新乡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联席会议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乡高新区、新乡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成员单位:

按照《新乡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新政办﹝2017﹞33号)文件要求,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定于8月28日组织召开新乡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通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2.市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相关部门交流发言;(新乡县、辉县市、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工信委等部门准备发言)

3.市政府安委会负责同志讲话。

二、与会人员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和联络员。

 三、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8月28日上午9:00

会议地点:新乡市安监局西三楼会议室(市老干部活动中心院内)

四、其他事项

一、请与会单位于8月27日下午4: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回执以邮件形式报送新乡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会议提前15分钟签到,未能按时参会人员请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会议期间,请遵守会场纪律,关闭或将手机调到震动位置。

附件:参会人员名单回执

新乡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