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委办〔2019〕14号新乡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元宵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元宵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灾害,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是要科学应对恶劣天气。据最新天气预报,元宵节前,我市将出现新一轮大幅降温降雪天气。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天气、路况及突发事件方面的情况和信息,综合研判,加强宣传引导,提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严格防范、及时应对各类突发事故事件,确保恶劣天气安全形势稳定。

二是要继续做好春运安全工作。当前正值春运返程高峰期,各地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交通安全,严格落实春运工作部署,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及时做好道路除雪除冰、拥堵路段疏导等应急应对工作。要督促有关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安全防范。

三是要盯紧节后复工复产工作。节日前后,各行业领域相关企业将复工复产,易出现赶工期、抢进度和突击生产、超负荷运转等问题,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复工复产的相关规定要求,加强现场检查督导,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能复工,严禁不符合生产条件的企业私自开工。

四是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工作。元宵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庙会、集会等大型活动多,人员密集,流动量大,尤其是农村庙会燃放烟花爆竹多。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张国伟书记2月6日关于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工作的批示要求,加强对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管理。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大型文娱、集会、游园、庙会等活动审批和安全管理,严防拥挤、踩踏等事故。

五是要认真做好应急管理工作。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加强事故灾情信息核实、上报,坚决杜绝漏报、迟报和瞒报,出现紧急情况科学有效应对处置。要运用字幕新闻、公益广告、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增强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新乡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