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委办〔2019〕43号新乡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消除新濮公路卫辉市李元屯镇十字路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通知


卫辉市人民政府:

近期,在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中,经市公安、交通等部门深入排查,发现新濮公路卫辉市李元屯镇十字路口车流人流集中,两侧店铺占道经营现象突出,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为有效防范事故发生,请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要求,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附件:关于新濮公路卫辉市李元屯镇十字路口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亟需整治的报告1556095214.pdf


新乡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