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方案要求和全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焦作现场推进会精神,扎实推进我市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扩面提质发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统筹、行业指导、市县推进、企业落实,坚持示范引领,扩大试点规模,提升创建质量,抓好规模以上企业全覆盖、化工园区全覆盖,选择产业集聚区小微企业进行试点示范,基本建立起自下而上、全员参与、规范有效的双重预防体系,实现省市县三级双重预防监管信息平台上线运行,提高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二、体系建设标准
下半年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坚持按照 “五有”标准持续推进。
(一)有完善的工作推进机制,为企业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1.建立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领导机构。领导机构组成人员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分管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及重要岗位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主要领导职务,全面负责企业体系建设;以文件形式明确相关人员及部门的职责。
2.制定符合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标准要求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运行考核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体系文件。
3.分专业、分层次、分阶段对全员进行双重预防体系培训。
(二)有全面覆盖的风险辨识分级管控体系,抓住企业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
1.组织相关部门、班组、岗位人员进行危险源辨识、分析,建立全人员、全过程、全区域安全风险辨识清单。
2.依据《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规范》(DB41/T1852-2019)及企业生产实际开展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
3.根据风险分级管控原则,结合机构设置情况,合理确定各等级风险管控层级。
4.从工程技术、管理制度、培训教育、个体防护、应急处置等方面,针对安全风险辨识清单,提出风险控制措施,形成全面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责任清单。
5.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责任清单由企业组织相关部门、岗位人员按程序评审,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核公布。
6.编制安全风险图(包括风险分布图和作业安全风险比较图),存在重大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7.发放《岗位风险管控应知应会卡》、《岗位事故应急处置卡》,告知员工及相关方主要风险和处置措施等相关内容。
(三)有责任明确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突出企业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
1.依据风险管控措施清单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操作规程,编制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清单。隐患排查清单内容包括:排查内容、排查标准、排查方法、排查周期、排查责任等。
2.制定全年隐患排查计划,明确各类隐患排查组织级别、排查时间、排查要求、排查范围、排查人员等。
3.按照排查计划,分级组织隐患排查,及时、准确填写排查记录。
4.一般隐患立即整改。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由隐患排查部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隐患单位按规定时限落实整改,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至隐患排查部门,隐患排查部门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
5.经初步判定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及时组织评估,编制事故隐患评估报告书、制定隐患治理方案;隐患治理结束后,组织对治理情况进行验收。事故隐患评估报告书、隐患治理方案和治理结果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6.建立动态的隐患排查、治理、验收、销号台账,全面记录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实现闭合管理。
(四)有线上线下的智能化信息平台,为企业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提供载体支撑
1.双重预防体系实现信息化管理。企业基本信息、双重预防体系组织机构、管理制度、风险隐患数据库、分析评价记录、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和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等信息完整,实时准确。
2.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应具有PC端和手机APP信息交互方式,实现全天候动态和全员参与隐患上报功能。
3.信息化管理系统应实现对风险、隐患的动态管理和对各级责任人和管理人员的即时预警。
4.企业双重预防体系信息化平台应与相关监管部门信息平台对接,每月度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
(五)有奖惩分明的激励约束制度,建立企业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长效机制
1.建立双重预防体系运行激励约束制度。将岗位双重预防绩效与员工工资薪酬(奖金)挂钩,明确考核标准、频次、方式方法等。
2.落实激励约束制度,定期兑现,真奖真罚、真建真用、常态长效。
三、推进步骤和时间节点
下半年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按照“两个覆盖、两个示范和一个上线”的工作安排,分三个时间节点:
(一)摸清底数,确定范围,开展培训(8月底前完成)。摸清本地本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底数,分行业、分类别建立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底册,形成企业(单位)基础数据库,确定扩大试点的企业(单位)范围。根据企业(单位)范围制定推进方案,明确任务目标、时间进度和工作措施,分期分批开展培训。培训以市本级组织为主,依托省级部门的对口指导以及所提供的技术和培训专家。应急管理部门负责非煤、危险化学品和工贸企业的指导,其他行业部门负责本行业企业(单位)的指导。
(二)组织实施,完成示范,全程指导(12月底前)。各单位依据《河南省企业安全风险辨识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导则》和示范企业所属行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细则,组织企业开展风险辨识、隐患排查,建立覆盖各层级、各岗位的双重预防体系,全面完成扩大示范的目标任务。要选择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实效突出的试点企业,放大示范效果,组织开展观摩推进。市直部门对本行业企业(单位)实施阶段进行全过程督促指导,重点加强对行业规范、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信息化建设的指导。
(三)组织验收,分级实施,总结提升(2020年1月中旬前)。按照县级组织、市级抽查的原则,各单位按照“五有标准”组织对本辖区、本部门试点企业进行验收,市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组织专家对验收结果进行抽查。
四、推进方法
(一)坚持示范带动,规范推进。按照“五有”标准,找差距,补短板,提升第一批示范企业的运行质量,为第二批示范企业树立样本。充分发挥示范企业的引领作用,坚持典型引路,选择运行实效突出的示范企业,分级分行业组织现场观摩培训,鼓励示范企业对外开展第三方技术服务,放大示范示范效果,带动本行业企业提高建设水平。统筹推进“两个覆盖、两个示范、一个上线”,确保下半年完成目标任务。
(二)坚持行业特色,分类推进。对高危行业、重点行业和一般行业,要分类施策,区分对待,突出行业特色。
1.高危行业,包括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煤炭、金属冶炼、液氨制冷等企业,实现行业企业全覆盖,同时选择一批有意愿、有能力、有基础的小型企业进行重点试点示范。
2.重点行业,实现规模以上企业全覆盖。
(1)工贸类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全覆盖。
(2)交通运输企业:“两客一危”企业、城市公交,在部分道路货运、建设工程、高速运营单位中推行。
(3)建筑施工企业:一级总承包以上建筑施工企业全覆盖。
(4)民爆企业:生产和销售企业全覆盖。
(5)商贸企业:大型商业综合体、大型商场超市、大型餐饮、专业展馆、报废车拆解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成品油经营企业全覆盖。
(6)文化旅游企业(单位):人员密集场所规模以上企业全覆盖。
(7)卫生健康企业(单位):三级医院和县域综合医改试点县二级以上医院全覆盖。
(8)教育企业(单位):高校、厅直属学校、规模以上学校全覆盖。
(9)民政企业(单位):直属民政服务机构、供养人数在100人以上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和敬老院全覆盖。
3.其他行业企业。对第一阶段的试点企业继续完善提升质量,选择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企业开展试点,力争规模以上企业全覆盖。
4.示范园区企业。选择一批城乡支撑条件较好的产业集聚区开展试点建设,在产业集聚区开展小微企业进行试点;全市化工园区全覆盖。
(三)坚持先易后难,有序推进。按照“三个优先”的原则有序推进:一是企业规模大、基础好的优先试点。优先选择大中型企业和单位,选择智能化水平高的制造业企业、交通运输类企业、建筑施工类企业、大型商贸企业等,先行推进试点。二是高危行业企业优先试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煤炭、民爆等行业强力推进,全部纳入第二批试点;结合化工园区规范化建设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全产业链全过程全园区覆盖;煤炭企业结合煤矿智能化改造推进工作面、采掘面减人增效。三是园区内企业优先试点。把产业集聚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优先纳入第二批试点,小微企业试点依托产业集聚区开展。
(四)坚持破解难题,创新推进。持续推进市级双重预防体系信息平台建设应用,已有信息平台的企业增加功能,满足双重预防体系需要,实现线上线下动态管控;未建设信息平台的企业,借鉴同行业示范企业经验,加快平台建设,年内上线运行并与监管部门互联互通;针对不同企业需求,在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基础上,让信息平台更加便于操作、更加切合企业应用实际。严格落实网络信息安全措施,制定数据交换标准,开放数据接口,方便已自建双重预防体系信息化系统的企业和部门数据交换共享。
(五)坚持政府引导,企业推进。各级政府要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引导、营造环境、组织推动的职责;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行业指导、培育试点、督促检查的职责;企业是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主体,企业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法定职责。
1.充分发挥各级安委办的统筹协调作用。大力宣贯《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编制双重预防体系执法指南,为双重预防体系执法提供条件。继续实行双重预防体系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调度通报制度,进一步加强工作推动和部门联动。
2.充分发挥行业部门的督促指导作用。加强市县两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对接,在工作机制上实现省市县上下贯通、一条线联通。充分发挥试点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做好本行业领域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进观摩会。简化行业细则规范,优化行业实施指南,引导企业结合工艺、设备特点执行,达到简便易行、管用实用好用。分领域、分层级、分专业继续开展专项培训,组织指导市县两级,借助新媒体和融媒体进行现代化、数字化和可视化培训。
3.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整体规划统揽作用。各地政府要制定方案、明确范围、确定重点,充分发挥省级试点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总体谋划、树立样板、以点带面、全面铺开,组织观摩点评,提供服务保障,出台扶持政策。
4.充分发挥企业的推进主体作用。企业要对照“五有”标准,把双重预防体系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安全管理体系高度融合,建立覆盖企业各层级、各岗位的双重预防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推进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领导,按照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时间节点,制定本地区本行业实施方案,细化任务,逐级分解,列出时间表和任务清单,落实责任。市安委办将进一步完善调度内容,严格执行月调度和双月通报制度,及时总结各地各部门各企业创新成果和典型案例,及时通报各地各部门推进进度,通过调度通报和经验交流,促进市县之间、行业部门之间和企业之间相互学习借鉴。
(二)坚持多措并举,提供制度保障。从政府制度设计上体现“四个结合”:一是与执法检查相结合,把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纳入执法检查和事故调查内容,逢查必查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情况,对未依法管控风险治理隐患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水平高的企业适当减少执法检查的频次,对应建未建、进展缓慢的企业纳入执法检查重点。二是与诚信建设相结合,对未建立风险管控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运行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发生亡人事故的企业,纳入安全生产失信黑名单。三是与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结合,对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水平高的企业,鼓励保险机构实行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四是与企业转型发展相结合,把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作为企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柔性化生产的重要内容,一体谋划,同步推进,并在政策资金、项目安排等方面体现倾斜支持。对于应建未建、建而不用、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要顶格处罚,从重追责。
(三)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效果。加大对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重要意义、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的宣传,开展双重预防体系专题采访活动,在网站开辟双重预防体系专题栏目,宣传推广先进园区、先进地区和试点企业的经验做法,充分发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支持、参与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同时,要加大社会监督,定期曝光一批重患突出、事故多发的地区和企业,为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创造有利的舆论环境。
2019年9月24日
新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下半年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方案要求和全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焦作现场推进会精神,扎实推进我市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扩面提质发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统筹、行业指导、市县推进、企业落实,坚持示范引领,扩大试点规模,提升创建质量,抓好规模以上企业全覆盖、化工园区全覆盖,选择产业集聚区小微企业进行试点示范,基本建立起自下而上、全员参与、规范有效的双重预防体系,实现省市县三级双重预防监管信息平台上线运行,提高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二、体系建设标准
下半年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坚持按照 “五有”标准持续推进。
(一)有完善的工作推进机制,为企业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1.建立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领导机构。领导机构组成人员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分管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及重要岗位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主要领导职务,全面负责企业体系建设;以文件形式明确相关人员及部门的职责。
2.制定符合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标准要求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运行考核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体系文件。
3.分专业、分层次、分阶段对全员进行双重预防体系培训。
(二)有全面覆盖的风险辨识分级管控体系,抓住企业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
1.组织相关部门、班组、岗位人员进行危险源辨识、分析,建立全人员、全过程、全区域安全风险辨识清单。
2.依据《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规范》(DB41/T1852-2019)及企业生产实际开展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
3.根据风险分级管控原则,结合机构设置情况,合理确定各等级风险管控层级。
4.从工程技术、管理制度、培训教育、个体防护、应急处置等方面,针对安全风险辨识清单,提出风险控制措施,形成全面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责任清单。
5.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责任清单由企业组织相关部门、岗位人员按程序评审,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核公布。
6.编制安全风险图(包括风险分布图和作业安全风险比较图),存在重大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7.发放《岗位风险管控应知应会卡》、《岗位事故应急处置卡》,告知员工及相关方主要风险和处置措施等相关内容。
(三)有责任明确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突出企业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
1.依据风险管控措施清单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操作规程,编制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清单。隐患排查清单内容包括:排查内容、排查标准、排查方法、排查周期、排查责任等。
2.制定全年隐患排查计划,明确各类隐患排查组织级别、排查时间、排查要求、排查范围、排查人员等。
3.按照排查计划,分级组织隐患排查,及时、准确填写排查记录。
4.一般隐患立即整改。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由隐患排查部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隐患单位按规定时限落实整改,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至隐患排查部门,隐患排查部门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
5.经初步判定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及时组织评估,编制事故隐患评估报告书、制定隐患治理方案;隐患治理结束后,组织对治理情况进行验收。事故隐患评估报告书、隐患治理方案和治理结果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6.建立动态的隐患排查、治理、验收、销号台账,全面记录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实现闭合管理。
(四)有线上线下的智能化信息平台,为企业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提供载体支撑
1.双重预防体系实现信息化管理。企业基本信息、双重预防体系组织机构、管理制度、风险隐患数据库、分析评价记录、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和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等信息完整,实时准确。
2.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应具有PC端和手机APP信息交互方式,实现全天候动态和全员参与隐患上报功能。
3.信息化管理系统应实现对风险、隐患的动态管理和对各级责任人和管理人员的即时预警。
4.企业双重预防体系信息化平台应与相关监管部门信息平台对接,每月度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
(五)有奖惩分明的激励约束制度,建立企业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长效机制
1.建立双重预防体系运行激励约束制度。将岗位双重预防绩效与员工工资薪酬(奖金)挂钩,明确考核标准、频次、方式方法等。
2.落实激励约束制度,定期兑现,真奖真罚、真建真用、常态长效。
三、推进步骤和时间节点
下半年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按照“两个覆盖、两个示范和一个上线”的工作安排,分三个时间节点:
(一)摸清底数,确定范围,开展培训(8月底前完成)。摸清本地本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底数,分行业、分类别建立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底册,形成企业(单位)基础数据库,确定扩大试点的企业(单位)范围。根据企业(单位)范围制定推进方案,明确任务目标、时间进度和工作措施,分期分批开展培训。培训以市本级组织为主,依托省级部门的对口指导以及所提供的技术和培训专家。应急管理部门负责非煤、危险化学品和工贸企业的指导,其他行业部门负责本行业企业(单位)的指导。
(二)组织实施,完成示范,全程指导(12月底前)。各单位依据《河南省企业安全风险辨识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导则》和示范企业所属行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细则,组织企业开展风险辨识、隐患排查,建立覆盖各层级、各岗位的双重预防体系,全面完成扩大示范的目标任务。要选择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实效突出的试点企业,放大示范效果,组织开展观摩推进。市直部门对本行业企业(单位)实施阶段进行全过程督促指导,重点加强对行业规范、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信息化建设的指导。
(三)组织验收,分级实施,总结提升(2020年1月中旬前)。按照县级组织、市级抽查的原则,各单位按照“五有标准”组织对本辖区、本部门试点企业进行验收,市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组织专家对验收结果进行抽查。
四、推进方法
(一)坚持示范带动,规范推进。按照“五有”标准,找差距,补短板,提升第一批示范企业的运行质量,为第二批示范企业树立样本。充分发挥示范企业的引领作用,坚持典型引路,选择运行实效突出的示范企业,分级分行业组织现场观摩培训,鼓励示范企业对外开展第三方技术服务,放大示范示范效果,带动本行业企业提高建设水平。统筹推进“两个覆盖、两个示范、一个上线”,确保下半年完成目标任务。
(二)坚持行业特色,分类推进。对高危行业、重点行业和一般行业,要分类施策,区分对待,突出行业特色。
1.高危行业,包括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煤炭、金属冶炼、液氨制冷等企业,实现行业企业全覆盖,同时选择一批有意愿、有能力、有基础的小型企业进行重点试点示范。
2.重点行业,实现规模以上企业全覆盖。
(1)工贸类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全覆盖。
(2)交通运输企业:“两客一危”企业、城市公交,在部分道路货运、建设工程、高速运营单位中推行。
(3)建筑施工企业:一级总承包以上建筑施工企业全覆盖。
(4)民爆企业:生产和销售企业全覆盖。
(5)商贸企业:大型商业综合体、大型商场超市、大型餐饮、专业展馆、报废车拆解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成品油经营企业全覆盖。
(6)文化旅游企业(单位):人员密集场所规模以上企业全覆盖。
(7)卫生健康企业(单位):三级医院和县域综合医改试点县二级以上医院全覆盖。
(8)教育企业(单位):高校、厅直属学校、规模以上学校全覆盖。
(9)民政企业(单位):直属民政服务机构、供养人数在100人以上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和敬老院全覆盖。
3.其他行业企业。对第一阶段的试点企业继续完善提升质量,选择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企业开展试点,力争规模以上企业全覆盖。
4.示范园区企业。选择一批城乡支撑条件较好的产业集聚区开展试点建设,在产业集聚区开展小微企业进行试点;全市化工园区全覆盖。
(三)坚持先易后难,有序推进。按照“三个优先”的原则有序推进:一是企业规模大、基础好的优先试点。优先选择大中型企业和单位,选择智能化水平高的制造业企业、交通运输类企业、建筑施工类企业、大型商贸企业等,先行推进试点。二是高危行业企业优先试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煤炭、民爆等行业强力推进,全部纳入第二批试点;结合化工园区规范化建设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全产业链全过程全园区覆盖;煤炭企业结合煤矿智能化改造推进工作面、采掘面减人增效。三是园区内企业优先试点。把产业集聚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优先纳入第二批试点,小微企业试点依托产业集聚区开展。
(四)坚持破解难题,创新推进。持续推进市级双重预防体系信息平台建设应用,已有信息平台的企业增加功能,满足双重预防体系需要,实现线上线下动态管控;未建设信息平台的企业,借鉴同行业示范企业经验,加快平台建设,年内上线运行并与监管部门互联互通;针对不同企业需求,在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基础上,让信息平台更加便于操作、更加切合企业应用实际。严格落实网络信息安全措施,制定数据交换标准,开放数据接口,方便已自建双重预防体系信息化系统的企业和部门数据交换共享。
(五)坚持政府引导,企业推进。各级政府要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引导、营造环境、组织推动的职责;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行业指导、培育试点、督促检查的职责;企业是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主体,企业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法定职责。
1.充分发挥各级安委办的统筹协调作用。大力宣贯《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编制双重预防体系执法指南,为双重预防体系执法提供条件。继续实行双重预防体系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调度通报制度,进一步加强工作推动和部门联动。
2.充分发挥行业部门的督促指导作用。加强市县两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对接,在工作机制上实现省市县上下贯通、一条线联通。充分发挥试点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做好本行业领域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进观摩会。简化行业细则规范,优化行业实施指南,引导企业结合工艺、设备特点执行,达到简便易行、管用实用好用。分领域、分层级、分专业继续开展专项培训,组织指导市县两级,借助新媒体和融媒体进行现代化、数字化和可视化培训。
3.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整体规划统揽作用。各地政府要制定方案、明确范围、确定重点,充分发挥省级试点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总体谋划、树立样板、以点带面、全面铺开,组织观摩点评,提供服务保障,出台扶持政策。
4.充分发挥企业的推进主体作用。企业要对照“五有”标准,把双重预防体系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安全管理体系高度融合,建立覆盖企业各层级、各岗位的双重预防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推进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领导,按照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时间节点,制定本地区本行业实施方案,细化任务,逐级分解,列出时间表和任务清单,落实责任。市安委办将进一步完善调度内容,严格执行月调度和双月通报制度,及时总结各地各部门各企业创新成果和典型案例,及时通报各地各部门推进进度,通过调度通报和经验交流,促进市县之间、行业部门之间和企业之间相互学习借鉴。
(二)坚持多措并举,提供制度保障。从政府制度设计上体现“四个结合”:一是与执法检查相结合,把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纳入执法检查和事故调查内容,逢查必查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情况,对未依法管控风险治理隐患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水平高的企业适当减少执法检查的频次,对应建未建、进展缓慢的企业纳入执法检查重点。二是与诚信建设相结合,对未建立风险管控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运行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发生亡人事故的企业,纳入安全生产失信黑名单。三是与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结合,对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水平高的企业,鼓励保险机构实行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四是与企业转型发展相结合,把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作为企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柔性化生产的重要内容,一体谋划,同步推进,并在政策资金、项目安排等方面体现倾斜支持。对于应建未建、建而不用、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要顶格处罚,从重追责。
(三)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效果。加大对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重要意义、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的宣传,开展双重预防体系专题采访活动,在网站开辟双重预防体系专题栏目,宣传推广先进园区、先进地区和试点企业的经验做法,充分发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支持、参与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同时,要加大社会监督,定期曝光一批重患突出、事故多发的地区和企业,为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创造有利的舆论环境。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