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召开“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行动 工作例会的通知


新安委(2019)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市安委会定于2019年9月11日(星期三)召开“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专项行动工作例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2019年9月11日下午3:30,市行政办公大楼1楼多功能厅。

二、会议内容

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分析“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行动开展情况,对下一阶段专项行动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三、参会人员

(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应急局(安全监管机构)负责人。

(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名单附后)。

(三)有关企业负责人(名单附后)。

四、会议要求

(一)请卫辉市、延津县政府和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支队作好发言准备,市工信局、交通运输局、文旅局准备好书面汇报材料。

(二)请封丘、延津、原阳、卫辉、辉县、新乡县6县(市)政府常务副职于工作例会结束后继续参加僵尸企业处置工作例会;请市财政局、中级人民法院、人社局、医保局、商务局、粮食和储备局、市场发展局、新乡投资集团分管僵尸企业处置负责同志于下午4:30到一楼多功能厅外等候参加僵尸企业处置工作例会。

(三)请参加专项行动例会的单位于上午11时前将参会人员名单(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请参加僵尸企业处置工作例会的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于11:00前发市企改办邮箱;联 系 人:匡日民 3699336  17637302610,电子邮箱:xxsqgb@163.com 。

(四)参会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确实因故不能参会的按照新办〔2014〕11号通知要求,需向市领导请假,并于会前报送参会人员名单时书面上报请假手续,否则视为缺席会议。

(四)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签到并入场完毕,并严格遵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文明会风“八条”规定》。


附件:参会单位名单


新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11日

联系人:刘彦博     传    真:3051673     

邮  箱:xxajxt@126.com

参会单位名单

一、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市纪委(监察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民族宗教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外事旅游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人防办、市供销社、市检察院、市总工会、团市委、新乡黄河河务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二、有关企业

中石油新乡分公司、中石化新乡分公司(由市应急局负责通知) ;新乡输油处(由市发改委负责通知) ;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由市住建委负责通知) ;赵固一矿、赵固二矿、程村煤矿(由市工信委负责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