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减灾委办公室,市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020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2个全国防灾减灾日,5月9日至15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切实做好我市2020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进一步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现将《2020年新乡市“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2020年新乡市“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附件2.“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常用宣传标语
2020年4月29日
附件1:
2020年新乡市“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2个“防灾减灾日”,为认真贯彻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和省、市减灾委员会工作部署,切实做好“防灾减灾日”宣传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普及公众防灾减灾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防灾减灾救灾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主题
提升基层应急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三、活动时间
2020年5月9-15日
四、活动主要内容
(一)下发活动通知。以市减灾委名义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按照今年活动主题,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各类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
责任单位:市减灾委办公室
完成时限: 4月30日前
(二)开展防灾减灾知识“五进”活动。深入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应急避险技能、救灾救援规程等相关法律知识和政策规定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 普及防灾减灾救灾知识,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 5月9日-5月15日
(三)开展一周的图、视频、屏等媒介宣传活动。各县(市、区)、各单位要紧密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和当前疫情防控需要,创新方式方法,在本单位网站开设专栏,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平台等媒介加强宣传教育,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和行业一线窗口充分利用展板、横幅、彩页、窗口LED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要注重在地标建筑、高速路口、车站、公交、出租车、医院、公园、景点等公共场所布置宣传视频和标语,大力普及防灾减灾专业知识和技能。具体开展以下工作:
1.各县(市、区)、市减灾委各成员单位、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制作宣传展板,利用内部微信群、公众号、门户网站、LED显示屏等播放宣传片或宣传标语。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5月9日-5月15日
2.各县(市、区)选取辖区内地标建筑,沿街门店、酒店(大堂)、商场商业街、橱窗、银行网点、楼宇视频、电梯视等显示屏,车站、高速路口、国道两侧、游园、广场、景点等公共场所显要位置设立户外宣传版面或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防灾减灾宣传短片和宣传标语。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完成时限:5月9日-5月15日
3.各乡镇(街道)在公众场所、交通干道和服务窗口等显要位置设置防灾减灾宣传的墙报、专栏、标语、电子屏。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完成时限:5月9日-5月15日
4.各村、社区(居民小区)设置防灾减灾宣传专栏、宣传窗或宣传标语。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完成时限:5月9日-5月15日
5.沿街报刊专栏张贴“5•12”防灾减灾日挂图。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完成时限:5月9日-5月15日
6.新乡广播电视台开通防灾减灾标语开机画面,滚动播放防灾减灾标语或应急知识提示警示字幕。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应急管理局、新乡广播电视台
完成时限:5月9日-5月15日
7.出租车、公交车利用车载视频显示屏滚动播放防灾减灾标语或应急知识提示警示。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5月9日-5月15日
8.建筑工地门前悬挂防灾减灾宣传标语。
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
完成时限:5月9日-5月15日
9.道路交通电子指示牌设置“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提示警示标语。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完成时限:5月9日-5月15日
备注:市卫健委协调各医院、医疗机构,市教育局协调大中小学校,市园林局协调各类游园广场,市文化广电和外事旅游局协调各类旅游景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调各类市场利用LED屏、悬挂标语条幅等形式布置宣传视频和标语。
(四)开展系列新闻报道活动。新乡广播电视台、新乡日报等新闻媒体通过电视、广播、微博、微信、网站等多种媒介,对“十三五”以来我市防灾减灾救灾成就,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气象、水利、国土、林业、地震等有关部门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和“5•12”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情况开展系列新闻报道。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委宣传部、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新乡广播电视台、新乡日报社
完成时限:5月9日-5月15日
(五)开展发送短信公益活动。市工信局、无线电管理局负责协调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运营商利用手机短信、互联网等工具进行防灾减灾救灾知识的宣传,积极为宣传周活动提供有力支持。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无线电管理局
完成时限:5月9日-5月15日
(六)开展防灾减灾网络有奖知识竞赛活动。
组织企事业单位人员、社区负责人、基层管理人员及社会群众参加省减灾委办公室、市减灾委办公室联合举办的网络有奖知识竞赛活动,提升基层防灾减灾和应急知识覆盖率及能力建设。各县(市、区)、各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开展。
责任单位:市减灾委办公室、各县(市、区)、各管委会、市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备注:市级主办单位为新乡市应急管理局,承办单位为新乡日报社、新乡广播电视台,通过新乡市应急广播微信公众号做微信软文活动推广,新乡广播电视台FM99.1口播宣传,新乡交通广播991微信公众号微信贴片(文字版)宣传,增加活动宣传途径。
完成时限:5月9日-5月30日
(七)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培训活动。组织企事业单位人员、社区负责人、基层管理人员参加市减灾委办公室举办的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知识网络课程培训教育,使其进一步熟悉应对各类灾害事故的基本内容、方法和技能,提高城乡社区抵御灾害风险的整体能力和水平。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5月11日-6月20日
(八)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加强本地区本部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重点做好城乡社区、学校、车站、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城镇燃气、电力、地下管网等重要设施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台账,采取针对性整治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和时间进度,及时化解灾害事故风险。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6月20日前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结合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实际,将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宣传周活动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
(二)加大宣传。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博、微信、抖音等媒体平台,策划开展群众参与度高、传播效果好的线上宣传活动,推广一批科学性、知识性、兴趣性,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传播作品。有条件的地区主动与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室外活动,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形势,落实好防控措施,要审慎思考、周密安排,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三)加强组织协调。要把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相结合,与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相结合。各成员单位要发挥职责作用,积极为宣传周活动提供有力支持,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参与的积极性,营造宣传教育活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督查。市减灾委办公室将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进行综合评价,结果纳入年度考核评分事项。各县(市、区)、各部门也要加强对本辖区本部门活动开展情况的督查检查工作,推动宣传教育活动的顺利实施,确保宣传活动达到预期的目标。
(五)认真总结。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要注重收集相关材料及保存影像资料,认真总结活动开展的典型经验、创新做法和存在的不足,并按要求将总结报市减灾委办公室。
2020年4月29日
联系人:朱建华 马兆锦
电 话:3051551 传 真:3051845
邮 箱:xxyjjzk@126.com
附件2:
“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周宣传标语
一、2020年主题标语:提升基层应急能力 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二、参考标语:
1.普及防灾减灾知识 提高抵御灾害能力
2.提升灾害防御能力 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3.坚持防灾减灾救灾 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4.手牵手积极防灾减灾 心连心构建和谐家园
5.提高灾害防治能力 构筑生命安全防线
6.弘扬防灾减灾文化 提高防灾减灾意识
7.科学减轻灾害风险 保护人民生命安全
8.减轻社区灾害风险 提升基层减灾能力
9.加强防灾减灾宣传 提高防灾减灾意识
10.灾害之前早预防 灾害来了少伤亡
11.提升灾害防御能力 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12.加强基层物资储备 提升灾害应对能力
13.防灾减灾大舞台 有你参与更精彩
14.加强灾害监测预警 提升社会应对灾害能力
15.普及防灾减灾知识 增强防灾减灾能力
16.灾害无小事 预防要及时
17.防灾事关你我他 减灾利国又利家
18.未雨绸缪 防灾减灾 全民参与 共筑平安
19. 治病于无病之日 防灾于无灾之时
20.人人提高防灾意识 处处化解灾害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