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

新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元宵节期间安全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20      浏览量:2390次

新安委办〔2021〕5号

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春节过后,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相继复工复产,加之元宵节即将到来,安全风险防控压力加大,为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产须臾不能放松。春节期间,全市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稳定,但部分行业领域风险隐患依然突出,特别是旅游景区、游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场所人员拥集,个别游乐设施因断电导致人员受困,存量风险与增量风险交织叠加,新问题和新风险层出不穷,为节日期间安全稳定带来较大压力。当前,随着天气转暖和疫情得到较好防控,人流、物流增多,企业相继复工复产,元宵节期间各类群体性活动多,如果放松管控,极易引发事故,加之天气长期干燥,消防安全和森林防火压力更大。各地各部门要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认真总结春节期间安全风险防控经验教训,对这一时期安全生产特殊性考虑的更周全一些,对各类风险隐患研判的更精准一些,措施制定的更具体一些,切实把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地落实。

  二、严把企业安全生产复工复产关。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严把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复工复产关,严格落实企业复工复产相关规定要求,做好备案、报批工作。要督促复工复产企业制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员工复岗要签到报告,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要组织开展试装备、试设备、试防护活动,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转;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做好安全培训,实行安全承诺,开展警示教育,做好节后收心工作;要高度关注高风险部位,严查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问题,确保有序复工复产。对存在安全隐患、重要岗位人员不齐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不予复产,做到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旅游景区(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控。针对春节期间各旅游景区(点)、公园、游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场所人员拥集的情况和个别大型游乐设施人员被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对景区观景台、临水临崖和陡坡急弯路段、人行步道、游乐设施的巡查检查,完善安全警示标识,排查风险隐患,强化高风险项目安全监管,进一步做好玻璃桥、观光车、大型游乐设施设备的安全保障。要加强星级饭店、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文化娱乐场所、网吧、营业性演出现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严防火灾事故。要从严控制审核组织举办大型群众性文化市场经营活动,严格落实“控流量、防聚集、重防护”措施,把安全防控措施抓紧抓细抓落地。

  四、强化森林防灭火安全工作。自去年入冬以来,我市长时间未有有效降水,天气干燥,极易引发森林火灾。要深刻吸取去年“5·3”森林火灾教训,强化火源管控,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督促检查,严格落实网络化巡查和定点责任看护制度,实行高密度、网格化、全天候的巡查巡护,严防森林火灾发生。要加强森林防灭火能力及队伍建设,强化应急演练和物资准备,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