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

新安委办〔2019〕38号新乡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会办公室关于对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进行专项安全督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12      浏览量:2127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乡高新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省政府安委办《督办通知》(豫安委办督字〔2019〕43号)精神和市领导要求,市政府安委办决定对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组织开展安全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4月11日至20日,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见附件)与所督查地区协商确定。

二、督查对象

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现场提问等方式方法对全市养老院和敬老院进行督导检查,重点单位全部督查,非重点单位随机抽查。

三、督查内容

(一)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情况。包括全市养老院、敬老院消防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各类消防安全隐患;省政府安委办督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消防应急设施配备情况;各机构管理人员、服务对象对消防安全常识以及消防器材操作使用熟悉情况等。重点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用火、用气、用电情况,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和维护保养,消防通道和安全指示标识状态,室内外电气线路老化情况,电梯等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安全培训和演练,消控室人员上岗情况和值班记录,安全生产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智能化安全设备安装情况,房屋安全隐患等。

(二)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证件办理情况。对全市养老院、敬老院的证件办理情况进行排查梳理,重点检查未进行法人登记或民非登记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存在因不符合经营条件被取缔后私自经营的现象等。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养老服务机构安全,关乎最基本的民生,关乎群众福祉和社会稳定。各级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县(市、区)分管民政领导要亲自挂帅,统筹安排,把省安委办反馈问题放在重要位置,要把养老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底线工程来抓。要针对督办问题,举一反三,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建立台帐,定人定时定标准,抓紧抓实抓到位,切实消除养老机构安全隐患,确保安全运行。

(二)严格督导检查,强化责任追究。督查组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由消防部门开具问题整改通知书,各机构要限期完成整改;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问题,需要关停整改的,要坚决关停整改,当地政府要妥善安置好分流养老人员。要坚决防止违法违规养老机构改不了、关不住或关停后又擅自营业问题。对领导不重视、排查不认真、整改走形式、关停不到位的单位,要追究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三)加强部门协作,确保整改效果。各单位民政部门要切实发挥好牵头作用,公安和消防部门积极配合,乡(镇)要积极履行好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能立整立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限期整改到位。重点配齐“联网烟感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应急呼叫系统”、“智能用电系统”等现代化消防安全设施,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整改效果,严防事故的发生,为养老服务机构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附件:专项督查组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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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