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
发布日期:2023-11-28 浏览量:3534次
2023年11月11日至13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组第九组在新乡市明查暗访过程中,发现卫辉市、原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部分企业存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新乡市委、市政府启动重大事故隐患问责倒查机制,相关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和企业分别受到问责追究。
卫辉市依法对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新乡市远大壹品项目建设单位河南省山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行政处罚255万元,对该项目施工单位河南新申建设有限公司行政处罚17.5万元。原阳县依法对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新乡市原阳县胜茂·状元府项目建设单位河南胜茂置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69.84万元,对该项目施工单位河南英芮建设有限公司行政处罚35万元,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对该项目监理单位河南汣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2.5万元。
新乡市委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班子成员进行集体约谈,并责令市住建局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责令卫辉市人民政府向新乡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对卫辉市政府原副市长杨晋岭进行诫勉谈话;给予卫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李志强政务警告处分;给予卫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刘玉彬、牛志照政务记过处分;给予卫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安股股长单玉锋、副股长段会青政务记大过处分;对卫辉市政府下发纪检监察建议。
责令原阳县人民政府向新乡市人民政府做出深刻书面检查;对原阳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孙彬进行诫勉谈话;给予原阳县综合执法局局长张涛政务警告处分;分别给予原阳县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杜新立、娄彦民、执法大队大队长冯静宇政务记过处分;给予原阳县综合执法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陈宇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予原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齐鑫政务警告处分;给予原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王毅政务记过处分;给予原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安全监督股股长王石磊政务记大过处分;对原阳县人民政府下发纪检监察建议。
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各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坚决树牢安全生产底线意识、红线意识,举一反三、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大局稳定。
2023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