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行政事项服务科)

新乡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3      浏览量:3842次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及时公开安全生产、民政救灾救助、应急救援、事故调查、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安全生产检查动态、灾难警示、党建工作等政务信息。根据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紧扣职能职责,细化分工,明确职责,确保了领导、机构、人员落实到位,有效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运行。主动公开 12项内容,无依申请公开内容,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2

52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163.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存在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个别干部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不强。二是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有待加强。三是各科室间的协作意识不够强,对主动公开的信息或更新的信息,信息公开有时不够及时,信息公开范围及质量还有待完善和提高。

  2021年改进工作: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掌握信息公开的内容、流程、规定等。二是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三是认真采取有效措施,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丰富信息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四是把政府信息公开宣传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等宣传阵地,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和信息公开的广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