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新乡市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新乡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编制总体情况。

  第二部分 新乡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新乡市应急管理局2020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部门管理项目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部门管理项目情况表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四、政府采购及资产购置情况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计划表


第一部分

新乡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新乡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

  新乡市应急管理局内设13个科(室),新乡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新乡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2个二级机构,新乡市防震减灾中心1个管理单位。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综合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制定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牵头建立统一的全市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和共享,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机构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新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含煤矿)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县(市、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市防震减灾工作,指导协调地震灾害综合防御等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协调全市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指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新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协助国家、省调查处理重大以上事故。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不含煤矿安全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不含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配合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关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和组织协调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新乡市应急管理局预算单位构成

  新乡市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局属单位预算。具体单位是:

  1、新乡市应急管理局(本级)

  2、新乡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

  3、新乡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

  4、新乡市防震减灾中心

  三、部门人员编制总体情况

  总编制数100人,在职实有80人,其中:行政编制49人,实有33人;行政工勤编制1人,实有1人;事业编制50人,实有46人;退休人员28人。


第二部分

新乡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0年收入总计1941.83万元,支出总计1941.83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各增加877.47万元,增长82.47 %,主要原因:新增新乡市防震减灾中心预算单位。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0年收入合计1941.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41.83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部门财政性资金结转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0年支出合计1941.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7.53万元,占74.54%,项目支出494.3万元,占 25.4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941.8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长82.47%。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新乡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941.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1232.27万元,占63.4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0.77万元,占4.16%;公用经费134.49万元,占6.93%;项目支出494.3万元,占25.45%。主要项目是:安全生产监管经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专项整治经费、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业务费、安全生产监察经费、安全生产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试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新乡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47.5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32.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4.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0.77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项目支出预算494.3万元,全部纳入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其中:运转类项目494.3万元、投资类项目0万元、专项资金项目0万元,其他类项目0万元。主要预算支出项目如下:安全生产监管经费33.44万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专项整治经费39万元、安全生产举报奖励6万元、安全生产专项监察经费4.1万元、安全生产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试235万元、应急管理工作经费6.48万元、防震减灾工作经费16.05万元等。

  八、一般公共预算管理项目情况

  2020年,未列入部门支出,但由本部门管理的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共1个,预算金额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自然灾害救灾市级配套资金。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新乡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5.98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9年增加5.2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与2019年相比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4万元。预算数与2019年相比增加3.2万元。主要原因:我部门增加新乡市防震减灾中心1家预算单位。

  (三)公务接待费4.5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19年增加2.06万元。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之后,职能增加,接待任务变重。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新乡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全部纳入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其中:运转类项目0万元、投资类项目0万元、专项资金项目0万元、其他类项目0万元。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项目情况

  2020年,未列入部门支出,但由本部门管理的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共0个,预算金额0万元。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乡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0年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63.16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十四、政府采购及资产购置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53.7万元,主要是:安全生产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试,印刷,办公设备等,其中:纳入资产购置预算项目8.7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安排0万元。

  十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对2018年所有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涉及金额86.9万元,主要项目结果已全部达到预算绩效管理目的。2018年全市未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全市安全生产总体形势平稳。存在的问题:一是安全监管还存在盲区、死角;二是安全监管力度还不够大;三是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还不够完善。

  2020年拟对2019年所有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涉及金额159.12万元。主要工作思路是:以防范遏制事故为核心,以问题和薄弱环节为导向,以完善体制、创新机制为着力点,以风险管控、源头治理为抓手,以压实责任为推动力,以信息化建设、政府购买服务为突破口,构建风险隐患管控双重工作机制,凝聚政府、企业、市场和社会“四种力量”,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源头治理,加强“三基”(基层、基础、基本素质)建设,努力实现“一个遏制、四个下降”(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事故总量、较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造成的经济损失持续下降),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市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十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资产总额482.33万元,较上年减少11.31%。其中:固定资产407.83万元,无形资产74.5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资金。

  二、一般债务收入:指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政府债务收入。

  三、盘活存量资金: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重新安排使用的以前年度的存量资金。

  四、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费:指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教育部门收取的,暂不缴入国库,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各项收费。

  五、单位其他收入:指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专户管理,不缴入国库、财政专户的单位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不能纳入项目绩效管理的开支。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能够纳入项目绩效管理的支出。根据项目管理方式不同,依次选择“专项资金、投资类项目、运转类项目和其他项目”。其中:

  专项资金,指根据《新乡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新政文〔2015〕65号)规定,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实现特定事业发展目标,经市政府批准,由市级财政在一定时期安排,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实行目录管理。

  投资类项目指单个项目投资额度在100万元以上,纳入发改委项目储备库或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资金和土地储备项目资金

  运转类项目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单位自身正常运转、开展业务工作,在基本支出之外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单项金额较大、纳入绩效管理的项目,包括办公大楼的运行维护费用、金额较大的专项工作经费、大型维修经费等。

  其他项目指除上述三类项目外的项目支出。

  八、“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从公用经费中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部门管理项目:根据预算管理的特点,由主要部门实际管理,但未纳入部门支出的项目,主要包括:对县(市、区)的转移支付,部门负责管理的市本级的支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