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评估和统计科

关于对河南省润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信用修复公示

发布日期:2022-05-07      浏览量:1488次

  2020年8月,河南省润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在新乡县朗公庙镇截污纳管项目“8.30”一般中毒窒息事故中负有责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新乡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下达编号为新应急罚〔2021〕2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现该公司已将处罚决定履行完毕,且已整改完毕,期间未发生同类失信行为。经河南省润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信用修复。我局拟同意对其信用进行修复,现予以公示。社会法人或自然人若对该信用修复有意义,可向新乡市应急管理局提出。

  一、公示时间:2022年5月7日至2022年5月10日

  二、接受受理:公示期间新乡市应急管理局接受反应河南省润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信用信息修复公示信情况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三、联系方式:公示期间设立以下举报联系方式,新乡市应急管理局,联系电话:03733051845,地址:新乡市平原路331号,邮编:453000。

  新乡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