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汛〔2020〕10号
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为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全面做好2020年防汛抗旱工作,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保障,按照省防指和市委、市政府要求,我部拟定了2020年市委、市政府领导防汛抗旱责任分工及防汛抗旱工作职责,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落实领导防汛抗旱责任分工和相应职责,把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落到实处,努力夺取2020年防汛抗旱工作的全面胜利。
附件:新汛【2020】10号关于印发2020年市委市政府领导防汛抗旱 - 附件1~附件2.doc
1、市委市政府领导防汛抗旱责任分工
2、市委市政府领导防汛抗旱工作职责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