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防汛带班制度的通知


新汛〔2020〕9号

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成员单位:

  为了强化防汛职责,确保我市安全度汛,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制定了市防指领导汛期带班制度,经市防指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各县(市、区)防指和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也应制定相应的制度,确保本地区、本部门安全度汛。

  附件:新汛【2020】9 号领导防汛带班制度的通知 - 附件1~2.doc

  1、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防汛带班制度

  2、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防汛带班安排表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