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汛〔2020〕4号
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为了进一步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工作,确保我市安全度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规定和省防指的有关要求,现将各县(市)、区和重点防洪工程防汛抗旱责任人予以通报。希望各级责任人及时上岗到位,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的各项准备,确保全市防汛抗旱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附件:新汛【2020】4号关于重点防洪工程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的通报 50份 - 附件1~4.doc
1、新乡市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2、新乡市重点河道防汛责任人名单
3、新乡市中型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
4、新乡市南水北调工程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