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汛〔2020〕2号
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新乡市2020年防汛抗旱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5月29日
新乡市2020年防汛抗旱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新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防范化解水旱灾害重大安全风险,确保主要防洪河道、中型水库、城市的防洪安全,努力保证中小河流和小型水库安全度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工作机制。构建市、县、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4级防汛抗旱指挥体系,建立健全“防抗救”衔接的协调联动机制。乡镇(街道)明确承担防汛抗旱工作机构、人员,指导行政村(社区)开展防汛防旱工作。推进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非建制功能区建立完善防汛抗旱指挥及办事机构。构建军地协调联动快速反应工作机制。
(二)抓好防洪保安。修订完善防汛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重大险情抢护、受威胁群众安全避险和转移等措施;遇超标准洪水时,严格按照防御预案组织应对。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排查整改防汛安全隐患,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清单,加强监测巡查,及时采取抢护措施,控制险情发展,确保防洪安全。水库防汛:辉县市、卫辉市和凤泉区要加强水库工程管理和维护,严格执行《新乡市中型水库2020年汛期调度运用计划》,控制水库在汛限水位以下运行;小型水库要落实行政、技术和巡查(管护)责任人,抓好测报、调度、预案关键环节。河道防汛:黄河防汛工作具体事宜按照《新乡市2020年黄河防汛抗旱工作方案》执行。卫河、共产主义渠、天然文岩渠等主要防洪河道的防汛工作,有关县(市、区)和单位要严格执行《新乡市主要河道2020年防洪任务》,落实各量级洪水应对预案和险工险段抢险预案,要做好蓄滞洪区运用准备工作,落实分洪转移措施,做好运用补偿工作。卫河、共产主义渠和天然文岩渠的所有支流,及其他骨干排水河道的防汛方案由河道所在县(市)、区制定。人民胜利渠的防汛工作由河南省人民胜利渠管理局负责。卫河、人民胜利渠、东孟姜女河、西孟姜女河、赵定河等河渠市区段的防汛工作由住建和市区河渠综合事务部门负责。平原地区要加强防涝排涝,确保排水沟河畅通。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防汛:辉县市、卫辉市、凤泉区等有关县(市、区)和水利、南水北调运行保障部门要与工程运管、建管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共同防范汛情险情。运管单位要落实工程度汛方案和防汛Ⅱ级风险点抢险预案,建管单位要加快建设防洪影响处理工程,确保洪水畅通下泄。山洪地质灾害:要加强山洪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明确预警标准、危险区范围、人员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强化监测设施检查维护,开展山洪地质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和转移安置演练。城镇防汛:要加快城镇防洪排涝设施建设,检查疏通城镇排水工程设施,重点排查下穿式立交桥、涵洞、地下公共空间等易积水点,划定警戒标识,落实应急抢险措施。市区防汛具体事宜按《2020年新乡市市区防汛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行业防汛:铁路、交通部门重点检查桥涵、路基及山坡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制定完善迂回通行方案和应急抢险措施。教育部门要落实汛期安全度汛方案,加强在校学生防汛意识的教育和宣传,暴雨洪水发生后及时组织学生安全转移。文化旅游部门要做好旅游景区以及设施的安全管理,汛期根据天气情况合理配置旅游路线,确保游客安全。工矿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防汛责任,按照“谁批准、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组织检查企业自保工程和防汛设施。
(三)做好抗旱减灾。严格落实《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细则》,加强旱情监测,做好动态分析预测,适时启动应急响应,统一管理调度抗旱水源,统筹安排城乡居民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保障城乡居民供水安全。加大投入力度,加强控制性水源和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
(四)落实队伍物资。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防汛专业队伍建设,充实抢险救援装备,组织以民兵为骨干的群众防汛抢险队伍,开展训练和实战演练。加强抗旱服务队管理扶持,提高机动抗旱能力。按照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及经费管理办法,备全备足防汛抗旱物资,加强调运管理。有关部门储备的物资设备服从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调用,按照“号料登记、备而不集”的原则,做好群众物资储备。
(五)加强抢险救援。按照《新乡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及工程管理单位要在发生险情时及时组织开展抢险,当地政府组织危险区群众避险转移,妥善安置群众生活。发生较大或重特大险情时,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要迅速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现场处置和抢险救援;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加强统筹组织指导。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抗旱责任制,落实重点防洪工程及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将防汛抗旱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落实防汛抗旱工程、分工程措施建设和运维经费。加强人员队伍的培训。
(二)强化值守预警。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部门及单位要在汛期(5月15日至9月30日)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制度,要全面掌握雨情、水情、工情、险情、旱情、灾情、工程调度等信息,及时发布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加强会商研判,为科学调度提供依据。
(三)严格工作纪律。加强防汛抗旱信息收集、整理和汇总,规范信息报送和发布程序。建立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通报防汛抗旱工作情况,回应社会关切。对在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措施不力等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