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科
发布日期:2022-03-02 浏览量:3930次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应急管理部门:
现将《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贸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暨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转发你们,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实际一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高度重视,抓好各时间节点工作落实。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形势和工作短板,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要认真组织学习《河南省工贸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暨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方案》,逐一、逐条、逐项抓好每项内容的贯彻落实。
二、各县(市、区)要认真摸清辖区内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作业场所(30人以上)、有限空间(详见附件4,铝加工和粉尘涉爆企业台账可参考附件4)等相关企业底数,并分别建立企业监管台账,于3月5日前将上述3项监管台账报市局工贸科邮箱。
三、各县(市、区)要组织辖区内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作业场所(30人以上)、有限空间等相关企业,3月6日前完成自查自改(附件2-2、2-3),形成自查报告并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备查。
四、各县(市、区)要按照应急管理部《第一批轻工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手册》,4月底前组织完成各地监管执法人员和当地专家培训,8月底前联合组织专家完成企业现场服务,形成指导服务总结。自3月底开始,每月底报送有限空间问题清单(见附件5),10月底前将指导服务总结报送市局工贸科邮箱。
五、市局于3月15日前,将抽调执法支队有关人员对上述企业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附件: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贸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暨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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