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应急管理局行政许可公告


  〔2022〕2号

  根据企业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七等有关规定,决定注销新乡市大山石化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豫新危化经字[2019]000525号,有效期2019年7月11日至2022年7月10日。

  特此公告。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