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2 年新乡市“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的通知


新安委办〔2022〕15 号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经开区、高新区、平原新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今年 6 月是第 21 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按照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根据《河南省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2 年河南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豫安委办〔2022〕59 号)《河南省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 2022 年河南省“安全生产月”线上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市将于 6 月 9 日至 30 日开展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根据当前疫情等形势和我市实际,2022 年全市安全生产月采取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形式创新开展各类活动。凡涉及人员聚集的,要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要内容

  (一)学习观看宣传片教育警示片

  1.各县(市、区)、成员单位、有关企业统筹疫情防控和安全月宣传工作要求,组织本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生命至上》《同“新”防汛大爱新乡 2021 年新乡市防汛抢险救灾纪实》;

  2.组织干部职工收看生产安全事故警示片和安全警示微电影。

  (二)组织研讨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1.各县(市、区)、各单位组织学习研讨《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河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实施意见》《新乡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若干措施》,形成研讨总结报告。

  2.各县(市、区)、各单位、企业组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测试和参加“安全河南杯”知识竞赛。

  (三)开展安全生产大宣讲活动

  1.各县(市、区)党政一把手要亲自讲一堂“安全课”,录制成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发表一篇落实安全生产行业责任的理论文章,鼓励制作安全生产视频宣讲作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开设不少于 2 期的安全大讲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

  2.各县(市、区)组织安全生产宣讲小分队(不少于 5 人),可委托安全生产专家队伍或应急救援队伍按照安全生产“五进”要求,宣讲《河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及应急自救互救常识,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安全隐患”等活动。

  3.各单位根据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邀请有影响的公众人物,录制 1-2 分钟“我为应急代言”“我为安全代言”短视频,统一收集至市安委办,集中向新媒体推送。

  (四)全方位开展媒体宣传

  1.应急局局长访谈。邀请市广播电视台,拍摄制作应急局局长访谈录合集。例如卫辉市行政执法工作亮点、辉县市非煤矿山安全运行经验介绍、长垣市安全会诊惠企服务、获嘉县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成果、平原示范区行刑衔接重拳出击等。

  2.主播“一线探安”。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行业专家、执法监督员、媒体工作者探访应急安全一线工作者,了解安全监管员、消防救援员、应急志愿者、灾害信息员等日常工作,开展体验活动,全程拍摄推广。

  3.网络知识竞赛。在市应急管理局、新乡应急广播等微信公众号推出网络答题,每周排名,对分数高、积极性高的参与者予以奖励。

  4.直播应急演练。邀请网络新媒体,直播安全生产月过程中应急预案演练全过程。如教育部门组织中小学地震逃生演练、水利部门防汛救灾演练、消防救援部门火灾扑救演练、公安机关交通特大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应急部门危险化学品泄露应急处置演练、住建部门建筑施工事故救援演练、资源规划部门地质灾害救援演练等。

  5.安全新乡全城。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县(市、区)、各部门、有关企业,开展全城安全氛围全覆盖。如交通部门要在铁路、客运、出租车、公交车等交通工具内部张贴安全生产公益或口号标语;住建部门要在在建工程上重点部位悬挂安全生产条幅;商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城市管理部门要在商务写字楼、地标建筑、大型活动商场、沿街门店、银行网点、农贸市场、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公园网点、大型游乐设施、人群密集商场广场的公益广告牌要循环播放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内容;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运营商要积极推送安全生产公益短信,中国广电等运营机构要定制有线电视开机画面的公益广告宣传。

  (五)开展“喜闻乐见”的特色活动

  为进一步扩大今年安全月影响范围,营造全民大应急、大安全格局,形成全社会关心应急、关爱安全,开展以下百姓喜闻乐见的“六个一万”特色活动:组织万名外卖、快递员参与宣传活动;万名公安铁骑、城管队员护航安全活动;万名救援队伍人员进行誓师大会;万人签名活动;万人健步走活动;应急知识街头随机采访万名群众活动等。

  二、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认真开展并完成“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活动期间,各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络员于 6 月 10 日前反馈同时加入微信群,并及时报送活动资料和工作进展情况,请于 6月 30 日前报送将活动总结和统计表。此项工作将纳入全年工作考核,并对开展活动突出单位进行评选。

  联系人:常艳东

  联系电话:17603731118

  电子邮箱:xxsajjfgk@126.com

  2022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