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应急管理厅2021年河南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辉县市、卫辉市应急管理局:

  现将河南省应急管理厅《2021年河南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将此文件传达到各相关企业,按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3月15日

2021年河南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督工作要点

  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论述为根本遵循,认真贯彻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及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实现非煤矿山安全形势根本好转。

  一、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安全发展高质量

  1.坚持政治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对标对表,将其“两个维护”、“两个至上”、“两个根本”思想统领矿山安全监管和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强化责任担当,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

  2.强化政治学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领悟力和执行力,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常态化,深入开展我省平桥“3·13”透水事故和渑池“2·26”提升事故以案促改工作。

  3.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开展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建设完善党风廉政长效机制。

  二、拉紧责任链条,建立非煤矿山社会共治体系

  4.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压实县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责任,深化推进非煤矿山县级领导分包联系制度和尾矿库三级库长责任制度,持续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5.明确部门监管责任。对目前的部门监管责任清单进行梳理评估,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在建设项目核准、超层越界开采、淘汰落后产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尾矿库风险管控等方面的责任;层层压实应急系统监管责任,继续实施应急系统分级分包联系地下矿山、尾矿库工作机制。

  6.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202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尾矿库安全规程》等法规标准;开展矿山“三敬畏(敬畏生命、敬畏法规、敬畏职责)”“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活动,推动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三、持续抓好三年专项整治,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

  7.建立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将非煤矿山和尾矿库两个三年整治统一纳入三年行动,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调度、统一考核;建立政府全面负责、部门分口分级落实、省级季度考核的工作机制;年底确保完成非煤矿山数量降低10%、在运行尾矿库监测预警建成率达到100%的阶段目标任务。

  8.抓实企业主体责任。排查落实矿山企业52项主体责任,突出抓住领导现场带班(抓住头)、外来用工管理(管住人)、岗位双预体系运行(看住门)、合成应急演练(能应急)、重大隐患治理(真投入)五项重点,强力打击重大违法行为。

  9.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检查。印发基建矿山重大隐患标准,严格非煤地下矿山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基建矿山停建整改;开展煤系矿山专项整治工作,达不到煤矿安全标准的纳入关闭范围;以严防爆炸、火灾、透水、中毒窒息、尾矿库溃坝、采空区坍塌等事故为重点,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四、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持续提升双预建设水平

  10.示范引领、提质扩面。依托“一企一档一码”,总结培育小型矿山试点,制定符合小型矿山实际简单实用的双重预防体系,引领小型矿山双预体系学好用好。

  11.强化重点部位管控。企业在关键工作岗位、关键作业部位建立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对部分重点岗位、重点作业环节的视频监控全覆盖,倒查追溯岗位违章作业。

  12.完善信息化平台建设。全面规范体系电脑端、手机端信息平台运行标准,推动双重预防体系运行平台与政府安全监管平台对接,建设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实时监控感知一体化的网络信息平台,确保企业双预体系有效运行。

  五、聚焦重点强力执法,确保安全生产条件合格

  13.明确执法重点。聚焦重点时段,聚焦重点地区,聚焦地下矿山基建矿井,聚焦重大问题和违法行为,聚焦重大隐患,采用体检会诊、明查暗访、异地检查形式开展联合执法。

  14.强化事前执法。对照《非煤矿山精准执法手册》,开展许可前体检会诊执法,保证生产矿山安全准入条件合格;针对基建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严厉打击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不按设计施工建设等违法行为。强化对委托事项的监督执法,把严格执法贯穿于安全准入全过程。

  15.补齐执法短板。强化基建矿山领导双带班、生产矿山矿长带班和班组长安全确认制度执法力度;突出抓好外来用工管理问题和信息化建设运行短板,开展对外来用工管理及双预防体系运行双随机执法;全面清查非煤矿山外包工程项目,严查外包施工和监理单位。

  六、强化矿山关闭退出,加快实施智能化升级

  16.提高矿山准入门槛。本着控制总量只减不增原则,省政府直属部门联合出台政策,提高非煤矿山主要矿种最小开采规模、最低服务年限经济标准;出台淘汰落后设备、推行先进工艺目录和机械化减人、智能化升级技术标准;新建矿山项目要严格执行“增一退一”和领导包矿制度。

  17.深化项目审批改革。本着整合存量智能升级原则,项目审查时,按照新的国家安全标准和智能化建设标准进行审查,市县新建项目设计审批文件报省厅备查;对已开工基建矿山的矿山机械化智能化设计内容重新审查;推行项目开工联合审批,公告公示制度。

  18.强化企业整合智能升级。落实河南省《战略性矿产资源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2020-2035 年)》,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整合重组一批小型非煤矿山;依省政府规章发布矿山智能升级路线图和年度工作目录清单,全省地下矿山分批次实施机械化智能化改造提升;对停工停产矿山到期许可及时注销。

  七、实施智慧工程,拉动企业信息化建设运行

  19.深入推进尾矿库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推动所有“头顶库”和在运行尾矿库全部完成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建设;确保三等以上尾矿库有效接入省厅信息平台;停用尾矿库需要重新启用的,必须建成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后才能启用。

  20.探索推进非煤矿山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试点在长期停产、停建、即将关闭非煤地下矿山安设智能视频监控探头、“电子封条”等设备;督促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完善监测监控系统和人员定位系统;2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完善高陡边坡在线安全监测系统。

  21.抓好平台应用。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建设成果,发挥平台作用,实施非煤矿山线上线下协调执法制度。

  八、主动作为,强化业务指导队伍建设

  22.强化监管业务指导。编制矿山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指导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长远发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以风险管控为核心,指导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落实重点工作任务,针对性地采取管控措施,实现上下思想统一、同频共振。

  23.完善应急体系建设。明确建设标准,推动各类矿山企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矿山应急专家库,分区分类组建非煤矿山应急救援专家咨询团队;分类指导矿山企业编制修订预案,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升应急管理响应能力。

  24.配合完成其他工作。积极配合相关处室,加强矿山“三项岗位人员”考核指导;强化法规标准制修订,积极淘汰落后推广先进;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