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应急管理局行政许可公告
[2020]10号
根据企业申请,依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65号令)第二十八条等有关规定,决定注销延津县天威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许可证编号:豫YHPF[2018]00181,有效期2018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4日。
特此公告。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