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4﹞17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县(市)区安监局审查、认证,确定延津县鸿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为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现予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三年。
附件: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名单
新乡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2月28日
附 件:
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名单
序 号 企业名称 行 业
1. | 延津县鸿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建 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