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安监总管四﹝2011﹞87号)、《河南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安标工委﹝2018﹞2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发的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评审,确定新乡市起重设备厂有限责任公司为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现予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三年。
附件:工贸行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名单
2019年10月18日
附件:
工贸行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名单
序 号 企 业 名 称 行 业
1 新乡市起重设备厂有限责任公司 机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