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情况通报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020年是应急管理系统组建后运行的重要一年,也是开展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开端之年,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市相继开展了危险化学品、工贸领域专项治理,开展了重点时段、重要节点的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和“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集中行动,配合省厅开展异地督查检查等多项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有效遏制了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省应急管理综合业务平台系统数据和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情况,对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和执法系统应用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全市应急管理管理系统共有人员编制数506人,其中实际参与行政执法227人。截至目前,全市应急系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累计线上检查企业数1916家次,出动执法人员3869人次,累计使用执法文书4621份,立案260起,行政处罚1061.29万元。年初全市行政执法计划检查企业数1153家,双随机抽查企业109家,目前执法计划已全部完成。

  其中,按行政处罚罚款数额排全市前四位的分别是卫辉市、原阳县、辉县市、牧野区。

  行政执法工作较好的单位有:卫辉市使用执法文书209份、处罚221万;原阳县使用执法文书363份、处罚186.5万;辉县市使用执法文书304份、处罚160.2万;牧野区使用执法文书255份、处罚111.17万。

  按照监督检查罚款数额(即非事故处罚数额)排前五位分别是卫辉市191万、原阳县186.5万、辉县市66.7万、牧野区41.17万、长垣市40.76万。

  二、主要问题

  目前存在的核心问题仍然是执法上线率低。主要原因一是基层执法人员不熟悉监管系统,不懂得如何录入,不愿意将执法检查、立案到行政处罚全程录入;二是线上执法对办案人员自由裁量权有一定影响,同时纸质卷宗纠错程度较大,而线上执法对程序、文书要求比较严格;三是担心行政处罚系统录入后会影响企业信用,制约企业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执法人员结构老化。结构老化包括年龄老化和业务知识老化,以市本级为例,现有编制61人(含救援保障中心、不含防灾减灾中心),实际参与执法人员19人,执法队伍平均年龄偏大,40岁以上占70%以上,30岁至40岁人员,除承担行政执法职责外,主要精力是从事其他具体行政工作,30岁以下人员出现断层,执法队伍人员少,业务知识老化的问题严重。经走访调研,该问题在大部分县市区同样存在。

  (二)执法配备不足。一是执法科技化水平进展缓慢,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需要,执法车辆和照相机、摄像机、执法记录仪、录音笔、便携电脑、打印机等相应现场记录和取证装备配备严重不足,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未得到有效落实。二是从立案到行政处罚的执行,除调查取证外,还需录入各类平台系统(河南省应急管理综合业务系统、河南省行政执法系统、“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系统以及信用中国、联合惩戒等系统),同时纸质和电子执法卷宗整理等,装备落后,导致执法工作进展较慢、电子证据保存工作不能有效完成。

  (三)执法水平不高。少数执法人员对于行政执法的根本目的和意义认识还不到位。在监督检查中,执法人员往往“走马观花”的完成监督检查任务计划,技术和业务水平不高,执法技巧有待改进,发现案源的能力有待提高,没有专家技术支撑,检查人员很难准确发现具体违法行为。同时“服务型”执法意识不强,认为行政执法就是行政处罚,未能有效使用行政提醒、提示等服务类行政执法手段。

  (四)执法缺乏内在动力。执法人员存在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思想,办案的积极性不高。同时办好案无人奖,办错案有人究,不办案万事大吉心态严重;优秀办案人员因多种原因不能得到表彰,挫伤了办案人员的积极性,加之工作强度、难度增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缺乏内在动力。此外事后执法占比较高,事故处罚325.4万元,占30.66%。

  (五)执法环境复杂。一是执法过程中,说情多、干预重、执行难等问题较为突出。行政干预的问题还一时得不到很好解决。二是处理好指导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与强化监管执法力度之间的矛盾很难把握,安全生产执法更是两头为难。三是行政执法相对人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安全生产法缺乏敬畏之心。四是安全生产12350举报电话群众知晓率不高,部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信息不能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五是部分执法单位存在行政处罚结果会影响企业信用等顾虑和误区,不敢依法做出行政处罚。

  (六)综合执法手段不强。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中,有执法力度和强制措施的甚少,而且可操作性不强,这就导致行政执法手段不硬,难以达到理想的执法效果。当出现不配合执法时,只能依靠公安机关来处理;当事人拒不履行处罚决定书规定的义务时,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此时主动权已不在应急管理部门手中,公安、法院的办事效率,提出的要求或条件,制约工作进行。高门槛、高成本的执法协作和行刑衔接,使执法工作通常处于尴尬的境地。

  (七)监督缺位缺威。一是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和机制还不够健全。没有真正发挥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层级监督和社会监督方面的作用。二是监督滞后现象仍然突出。往往偏重于事后监督,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得不到有效推进。

  三、工作目标

  (一)加大执法力度、实现“五个上升”。事前执法立案数处罚金额数、5万元以上案件数按均值立案占比、事前执法立案数占实际执法企业数比例实现“五个上升”。事前执法数量保持在全省第一方阵。

  (二)提高执法质量、实现“五个百分百”。违法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实名举报核查率100%、法律适用和执法程序正确率100%,违法犯罪移送100%行政处罚案件河南省综合业务系统及时录入率100%,实现“五个百分百”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零败诉。

  (三)强化执法能力、实现“五个到位”。执法装备、执法人员、执法车辆、执法业务水平、执法技术支撑应佩尽佩,实现“五个到位”。占编混岗人员60%以上回归执法岗位,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实现全覆盖。全市统一使用省应急厅《2020版执法手册》,严格按照《执法检查表》和行政执法法定程序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全市统一使用河南省应急管理综合业务平台,实现执法检查,在线审批,流转在线。全面提升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科技化水平。

  (四)规范执法行为、实现“五个无不”。无计划不检查、无记录不执法、无依据不立案、无上线不审核、无证据不处罚,实现“五个无不”,严格遵守“营商环境”“放管服”“双随机、一公开”有关规定要求,严格规范执法,积极创建全省 “服务型”执法示范系统。

  四、工作举措

  (一)提升执法数量质量,推动执法向高水平发展。

  科学制定年度执法计划。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要求。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综合本单位执法人员数量和能力,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分布、生产规模及其安全生产状况、以及执法车辆技术装备配备和执法经费情况,明确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对象。合理确定执法计划和频次,其中重点检查的比例不低于60%。同时组织好专项执法,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执法。各单位、部门编制监督检查计划形成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市局法规科备案公示。

  (二)开展执法提升年,抓严格执法。

  2021年,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开展执法提升年活动,扎实开展各类执法检查。在集中打击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粉尘涉爆等高危行业领域违法行为的基础上,对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弱,安全风险较高,易发群死群伤事故的企业,发生过重伤以上事故的企业实施针对性专项执法。盯准盯牢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薄弱环节,坚持依法检查、依法处置、依法整改复查,对检查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一律依法立案调查。对于发生事故,有社会影响的责任企业和个人不仅要实施行政处罚,更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纳入失信联合惩戒,提高执法威慑力。

  (三)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执行执法工作定期通报制度。

  每月25日前发布月度执法工作通报,通报各县市区、各单位的执法情况。制定《新乡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考核细则》,年度考核评分,纳入全市安全生产考核,对于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急﹝2020﹞88号)有关规定,予以立功受奖;对于工作落后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和工作约谈。加强执法监督,重点对执法计划制定与落实、非法违法行为查处与落实、执法文书质量、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等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抽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

  (四)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执法调研机制,要围绕全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年度中心工作与年度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执法调研,总结行政执法工作的规律特点。注重执法分析,找准薄弱环节,在年度执法计划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开展监督执法调研。

  (五)严格行政约谈机制。对工作开展不力、执法能力水平滞后的单位和个人实行约谈,同时对对整改不落实的生产经营单位,除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行政处罚,还要按规定约谈其主要负责人,既要依法执法,又要送法宣宣法,通过约谈进行行政指导,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六)落实案件曝光机制。依法对行政处罚、事故调查结果进行双公开,对典型案例还要通过多媒体进行曝光,做到打击一起,震慑一片,查出一例教育一方。

  (七)推进案件调查审理机制。进一步修订《新乡市应急管理系统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范》。细化对一般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工作制度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工作制度的落实。执行好行政处罚、事故调查内审机制,特别是抓好集体讨论、法制审核、处罚告知、处罚决定、处罚执行、以及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和事故勘察调查分析报告等重要环节加强内部质量管控,防范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败诉风险。

  (七)开展教育培训。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组织政治业务学习,本着缺什么、补什么、培训什么的原则,通过业务集训、比武竞赛、交叉检查等活动,努力提升执法人员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调查取证能力,丰富调查取证技术手段。

  1、组织学习培训。2021年分批次,组织市县两级执法人员到外地市学习考察,开展现场教学,提高队员检查执法能力,适时召开行政执法工作座谈会、交流会、现场会,相互交流执法经验,取长补短,促进共同提高。

  2、组织岗位练兵。因地制宜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组织开展执法文书制作、法律法规知识、考试执法案卷评查、执法装备使用演练等系列技能比武竞赛,不断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实战能力,同时鼓励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

  3、规范执法程序。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水平,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将执法手册和程序规定作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的基本规范和指引,统一执法文书和执法卷宗,推进电子信息化管理,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权基准,推动执法规范化。

  (八)加强执法装备建设。参照原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装备配备标准要求。配备现场执法办案基本装备,在此基础上,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需求,配备配足执法装备,可以配备2-3架无人机等高级取证状设备,为方便快捷和规范化执法提供条件。

  (九)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积极配合河南省应急管理综合业务系统的应用,建立高效科学,客观的执法办案流程和全程在线机制,实现执法办案网上审批,实时推送,信息互通,数据共享,便捷规范,力求达到执法过程程序化流转,执法结果自动化统计,执法档案电子化管理。促进透明执法、阳光执法,提高执法率。降低执法成本,规避执法风险。

  (十)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持续抓好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全市执法队伍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用党的理论指导实践,用组织纪律规范言行,用法律业务知识武装头脑。做到调查与审理相分离、罚没决定与收缴相分离,坚持案件集体讨论研究决策制度,促进执法工作公开透明,坚决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问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廉政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打造一支对党忠诚、清正廉洁、敢于担当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为国家综合性行政执法改革做好充分准备。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