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应急管理局行政许可公告(2019)1号


〔2019〕1号 

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第七十条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注销河南绿园药业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现予以公告。

新乡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