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应急管理局基层防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新乡市应急管理局就基层防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遴选,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实施办法》,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新乡市应急管理局基层防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2.遴选范围:基层防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工作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助遴选人项目申报、审核、招标采购前期的相关咨询、政府采购需求、采购计划编制审查论证、编制招标采购文件、组织开标、评审、发布相关公告、答复投标人质疑、配合遴选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处理投诉、协助遴选人合同签订及验收等服务。

  3.遴选数量:1家代理机构。

  4.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省、市等有关规定,且满足遴选人要求。

  5.服务期限:委托代理项目结束。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参选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并取得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注:项目负责人在服务期内未经遴选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否则终止被委托的项目。

  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等管理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没有被接管、未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

  4.特定要求:

  4.1在新乡市市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提供房产证明或租房协议、开评标室照片、实时监控设备设施等资料,专业招标代理人员不少于5人。

  4.2参选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级分网登记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内(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公司成立时间不少于10年、参选人须具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须具备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与组织开评标活动的能力。

  5.业绩要求:

  参选人须提供一份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或正在代理的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政府政府采购设备类招标代理项目业绩(提供所代理项目的招标代理合同、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网中标公示截图,日期以及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信誉要求:

  6.1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参选人须出具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6.2参选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打印页并加盖参选人公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参选人,不得参与本次遴选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遴选。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参选文件和代理报价的递交

  1.提交时间:2024年4月2日09时00分。

  2.递交地点:新乡市应急管理局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遴选人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遴选人:新乡市应急管理局

  遴选人地址:新乡市应急管理局三楼会议室

  联系人:段学杰

  联系方式:305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