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6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张新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严厉打击取缔散装汽、柴油、流动加油车、加油点非法经营的建议”收悉,经实地调研、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为持续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保障合格油品供应,维护消费者权益,2017年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联合执法建立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豫政办〔2017〕57号),明确加强无证照(或证照不齐)非法建设经营加油站(点)行为、使用流动加油车非法售油行为、违反散装汽油实名购销安全监管规定行为、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等治理,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成品油流通市场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按照《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22〕35号)要求,市应急局配合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持续打击黑加油站(点)、严查流动黑加油车、加强安全环保隐患排查,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秩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为加强散装汽油安全监管,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散装汽油购销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公治〔2014〕572)、《关于迅速采取超常措施建立完善严控严查散装购、销汽油制度的通知(公传发〔2014〕129号)》要求,我市全面落实散装汽油购销实名登记制度,对散装购买汽油的单位和个人,加油站认真查验和登记购买人或经办人的单位、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驾驶证等)、购买数量及用途等,确保人证一致,登记信息准确,并监督加油全过程,及时报告可疑情况。市应急局配合公安、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了日常监督检查,严格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的加油站和非法散装零售汽油的店铺、窝点,严密防范、严厉打击不法分子散装购买汽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三、按照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职责分工,市应急局负责加强对加油站(点)、油库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监督管理。下一步,市应急局将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制度,加强对汽油加油站的安全监管,依法查处有关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继续关心、关注我市的应急管理事业,为实现我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积极建言献策!

  新乡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