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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工作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发布日期:2021-08-05 浏览量:3198次
根据企业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七等有关规定,决定注销新乡市昀达化工有限公司等2家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名单.xlsx
2021年8月5日
新乡市召开全市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
行政许可公告〔2021〕6号 关于注销中石油辉县第十六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经营许可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