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快讯
发布日期:2018-07-11 浏览量:788次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为群众出行、踏青旅游、祭祖扫墓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安监局针对节日特点,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安全监管,积极开展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对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和部署,要求各乡镇(办事处)、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针对清明节期间的习俗特点,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加大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力度,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及时防范各类风险,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是强化监管,严防事故。清明时节正是群众扫墓的集中时期,天气干燥,急易引发森林火灾,我市要求林业部门加强防范、巡逻、集中应战,并要求各乡镇、学校做好宣传教育,进行文明祭扫,远离林区,严防森林火灾事故。同时,根据行业领域特点,明确要求,继续在交通运输、消防火灾、人员密集场所和旅游景区、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煤矿和非煤矿山、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坚决杜绝事故发生。安监局组织召开危化企业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迅速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加油站、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等危化行业开展专项检查,强化重大风险源管控,并督促企业开展自查互查。截止目前,共检查非煤矿山企业3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8家、经营企业10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家,发现事故隐患26处,整改26处,整改率100%。
三是强化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要求值班人员坚守岗位,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置,严防因处置不当、不及时造成伤亡事故。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