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快讯
发布日期:2021-12-03 浏览量:1227次
11月29日下午15时,封丘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危险作业罪案件。此案件是自《刑法修正案(十一)》以来,新乡市首例以“危险作业罪”立案开庭审理的案件。
今年6月份,封丘县应急管理局接群众举报,荆宫乡某村一民房内疑似非法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封丘县应急局立即对该非法储存点进行了查处,发现涉案人魏某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2040升,现场无任何安全措施,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场所在村民集聚区,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涉嫌危险作业罪,并于6月28日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开庭当日,封丘县应急管理局邀请全县25家危化、工贸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旁听,以此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自觉遵守安全法律法规,增强法治敬畏,警示企业树牢安全意识,履行好主体责任,依法经营,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