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动态
发布日期:2021-09-29 信息来源: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量:6014次
近日,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有效应对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省应急管理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对中秋、国庆“双节”前后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及其它领域安全风险形势进行了会商研判,并以省安委办、省减灾办名义发布近期安全提示。
秋季是生产经营旺季,加之灾后重建、复工复产任务艰巨,“中秋”“国庆”双节即将来临,长期降雨造成地质灾害风险加大。省安委办、省减灾办要求,各级安委会、减灾委、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形势,聚焦本地、本部门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重大风险,精准分析研判,及时预警预报,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灾后重建、复工复产安全风险
当前,全省“21·7”特大暴雨洪涝灾后重建和企业单位复工复产已全面展开,工作千头万绪,任务艰巨繁重,加上新冠疫情出现反复,各类风险隐患和不确定因素交织叠加,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
省安委办、省减灾办要求,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指导灾后重建工作的同时,要督促复工复产单位制定科学规范灾后重建、复工复产方案,做好水毁设施排查除险,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严格特种作业审批、监护,完善应急预案、措施,备齐备足应急物资,确保各类防范措施到位。要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格杜绝超负荷生产,严密管控安全风险隐患,认真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生产安全。
(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
9-10月份是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高发期。目前,受7-8月份洪涝灾害和新冠疫情影响,全省不少地方危险化学品企业被迫长时间停产停业,安全方面产生诸多不确定因素。企业受化工市场回暖影响,复工复产意愿强烈,极易因赶进度、赶时间、超负荷生产、超量储存等违规行为导致生产安全事故。
省安委办、省减灾办要求,各省辖市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开停车管理,确保复工复产工作有序进行,落实极端天气应对措施和从业人员管控措施,规范开展防雷防静电检测;加强危险化学品原料、半成品、制成品储存安全管理,落实受热易分解物质、遇湿易燃物品生产储存设施安全防护措施,严防高温、受潮发生燃爆事故,要落实生产、储存场所的通风、降温、防水、防火、防爆等措施,加强管、罐、阀等重点环节和部位的日常巡查管护。
(三)灾后重建施工安全风险
今年7月份我省郑州、新乡、安阳、鹤壁、焦作、洛阳等地发生历史罕见的洪涝灾害,造成以上区域以及部分泄洪、滞洪区大面积被淹,房屋、道路、桥涵、水库、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损毁严重。灾后重建工作中安全风险涉及公路、民房、桥涵、水库、河道等领域。
省安委办、省减灾办要求,各有关地市和部门要加强对灾后重建设施的安全评估,加强灾后重建规划的防灾评估分析,有针对性结合灾后重建过程中坍塌、高处坠落、触电伤害、淹溺、有限空间作业伤害、起重伤害等安全风险,完善重建施工方案,进行风险分析和风险预控,确保灾后重建工作有序、安全、高效。
(四)道路交通事故安全风险
9-10月份也是交通事故多发时段,省内外多起交通事故均发生在这一时段。当前我省旅游客运、长途客运、危险货物、校车、城市工程、大型货车等运输车辆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带“病”行驶、“三超一疲劳”违章驾驶以及不按规定时间、线路营运等违法行为依然不同程度存在。
省安委办、省减灾办要求,各级政府和公安、交通运输等监管部门要按照《河南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攻坚阶段工作要点,聚焦重点区域整治、重点企业严查、重点时段严控、重点违法行为严惩,从源头准入、监管执法等环节入手,补齐监管短板,提升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紧盯较大以上事故“三管三必须”责任的落实,抓住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实施精准问责、严厉问责,推进各级监管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五)重点时段交通拥堵安全风险
随着气温转凉,新冠疫情得到有效管控,“中秋”“国庆”假期群众外出旅游、返乡探亲等出行可能集中。自驾出行作为主要出行方式,会造成城市近郊公园、热门景区等周边道路客流、车流出现大幅增长。根据近年来交通出行情况统计,车辆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规停车等行为多发,易引发道路交通拥堵及交通事故的发生。
省安委办、省减灾办要求,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旅游包车线路管控;加强热点景区附近路段和易发生长距离拥堵的路段管控,及时进行交通疏导;必要时可实施货车高速公路临时限行、封闭部分高速上口。
(六)校车、校园安全风险
9月份,学校、幼儿园陆续开学。学生就读期间部分学校为寄宿制,存在电器设备老化、管理维护不到位、安全意识薄弱等因素,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受灾地区学校教室、宿舍长期浸泡、成为危房,一旦发生坍塌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校车长期未运行,存在检修不到位、设备老化等问题。
省安委办、省减灾办要求,各级政府和公安、交通、教育等部门应强化校车安全检查,切实保障学生交通安全。住房城乡建设、教育、消防等部门应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校园内环保监测设施、电信设施、房屋楼顶类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整改。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对校外租房学生进行排查,加大安全用电用火知识宣传,提升学生安全意识和防控自救能力。
(七)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风险
近年来,我省多地发生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暴露出作业单位存在风险辨识不到位,危害性认知不足,作业过程中通风、检测、防护作业技术规范不落实,防护器材和应急装备配备不全,救援能力不足及施救不当造成人员伤亡扩大等突出问题。
省安委办、省减灾办要求,各级政府和应急、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部门应督促企业落实应急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手册》和河南省地方标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确保作业有章可循;加强施工作业审批和风险辨识管控,严格执行作业审批和通风、检测作业规范,落实个人防护和施工监护制度;加强有限空间安全监管,积极推进作业单位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八)旅游景区复工后运营安全风险
长时间大强度降雨对我省太行山、王屋山、伏牛山区域内各类自然旅游景区造成破坏,景区道路冲毁、桥梁坍塌、旅游设施损毁、各类标示标志毁坏等现象普遍。中秋、国庆两个假期来临,国民出行、旅游、休闲度假的意愿强烈,必须高度关注、切实加强旅游安全设施安全保障,确保各类自然景区旅游运营安全。
省安委办、省减灾办要求,各级文化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部门要督促旅游企业和景区对旅游设施、标志标识、从业人员进行系统的风险防控安全评估、检查和隐患治理,对特种设施设备(含索道、滑道、玻璃栈道、网红吊桥、充气城堡、旅游车辆、旅游船、游乐设施等)进行强制检测,加强针对性应急演练,逐项核实,符合要求再恢复运营。同时加强对网红景区的人员流量管控,完善针对集聚性场所的安全风险预控措施并在恢复营业前演练到位,确保景区旅游安全。
(九)煤矿、非煤矿山领域安全风险
近期,全国煤矿安全风险处于高位。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法治意识淡薄,现场安全管理混乱,以及监管部门对企业长期存在的管理制度不落实、监管执法宽松软等深层次问题,导致部门监管失控,企业管理悬空。各类非煤矿山受长时间强降雨影响,大量雨水长期沿地表、岩土孔隙运动,将改变地下水的赋存和分布状态,影响非煤矿山矿床含水量,露天矿山与排土场边坡稳定性降低,地下矿山透水事故风险加大。
省安委办、省减灾办要求,工信、煤监等有关部门全面排查煤矿企业集中地区安全隐患,按照国家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9条规定,严格落实6月8日省安委办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采取严厉措施,强化监管执法,坚决打击八类违法违规采掘作业行为,遏制煤矿事故发生。要加强露天边坡检查和监测预警分析,切实防范边坡坍塌、滑坡;加强工业场地、露天采场和排土场周边截排水沟清挖和挡水堤、拦挡坝修复、周边山体巡查,加强矿井排水系统和设备检查,避免淹井,各级尾矿库包库人员应切实履行职责,加强24小时应急值守,靠前指挥,积极协调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十)各类自然灾害安全风险
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全省仍有一次大范围降水过程,局部将有短时强降水、雷雨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可能会给工农业生产、基础设施、交通运输和人身安全带来不利影响。长期降雨导致土壤含水量饱和,土质松软,地质灾害风险加大。进入秋季,大雾天气增多,易给交通出行和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省安委办、省减灾办要求,各级政府和防办、应急、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教育、应急、消防救援等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天气发展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做好河道、水库、塘坝等水情的监测和安全管理,加强巡查防守;严防山洪地质灾害和城乡积涝,及时排查和消除隐患,果断转移危险地区人员;加强对水路交通、城市下穿立交涵洞隧道、户外施工作业、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的安全管理。充分预置抢险救援力量和物资装备,确保调度指挥畅通,发生险情、灾情第一时间开展抢险救援,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