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动态
发布日期:2023-08-25 浏览量:1948次
为抓好当前应急管理工作,不断提升依法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8月25日上午,新乡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各县(市、区)及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同志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培训会上,应急管理局宣讲人员结合近几年我国救灾减灾典型案例,从立法背景与原则、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恢复重建等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进行了详细解读。
通过学法,全体参会人员认识到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是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在工作和生活中要有“危机”意识和“应急”思维,时刻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第一时间妥善应对,及时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