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监管〔2018〕115号关于印发《新乡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重点地区分片包干负责联系指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重点地区分片包干负责联系指导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8〕131号)要求,全面加强我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重点地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新乡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重点地区分片包干负责联系指导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附件:新乡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重点地区分片包干负责联系指导工作方案

新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13日                 

附 件:

新乡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重点地区分片

包干负责联系指导工作方案

根据《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重点地区分片包干负责联系指导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8〕131号)要求,为强化我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重点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重点地区分片包干负责联系指导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升专业监管能力,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根据我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规模、数量以及近年来安全生产状况、安全监管力量等情况,将新乡县、辉县市和获嘉县3个县(市)作为我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市)进行重点监管,由市安监局监管三科的工作人员分片联系指导(详见附件)。重点县(市、区)名单将根据安全生产情况和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原则上每2年调整一次。
通过开展分片包干负责联系指导,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升监管专业能力。通过强化政府安全监管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防范和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促进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主要任务
    (一)督促指导重点县(市、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安监局的有关重点工作安排。
    (二)督促指导重点县(市、区)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认真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认真落实我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完善针对性措施,进一步强化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三)督促指导重点县(市、区)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引导县(市、区)安监局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互动联动;鼓励安监部门监管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学习,提高监管能力,强化监管队伍建设水平;协调小微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到大型企业交流学习。
    (四)指导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培训,转变观念,提高安全风险意识、法治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应急管理部、省安监局、市安监局组织举办的培训、学习、交流等活动,优先考虑重点地区,名额分配向重点地区倾斜。
    (五)跟踪了解重点县(市、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总结、宣传、推广重点地区经验做法,树立一批“拿得出、站得住、推得开”的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引领作用,带动促进全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水平整体提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检查和调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指示精神,综合运用分析解剖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听取汇报、调阅资料、谈心对话、明查暗访、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深入县(市、区)政府和安监局以及有关企业,听取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掌握第一手情况,着力解决实际问题。
    (二)加强业务指导,强化执法。从严从实从细做好联系指导工作,既要指导业务工作,又要指导基层加强安全监管队伍能力建设;既要做好服务,更要严格执法,特别要对涉及搬迁改造、关闭退出、就地改造、整治提升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分类指导。指导县(市、
区)制定科学规范、有针对性的执法计划及检查方案,对存在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县(市、区)要参照本工作方案,结合当地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实际,制定落实方案,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开展本地区分片包干负责联系指导工作。要注重建立完善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重点地区分片包干负责联系指导长效机制,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市局。

联系人:冯俊岭   电话:3051350

附件:新乡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重点地区分片包干负责联系指导人员名单

附 件:

新乡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重点地区及分片

包干负责联系指导人员名单

序号

重点地区

指导人员

1

新乡县

何  翔

冯俊岭

李  戬

3051350

王惠君

3051321

2

辉县市

3

获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