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强力推进河南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安监管〔2018〕138号

各县(市、区)安监部门,局机关各科室,监察支队,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为加快推进我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推广应用工作,按照省局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新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强力推进河南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81022

新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强力推进河南省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安监局关于全面推广应用河南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的工作要求,推进我市安全生产监管数字化、动态化、实时化进程,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制定以下推进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平台为依托,以系统应用为核心,以信息数据为支撑,紧紧围绕服务于防范事故和促进监管工作提质提效,按照“一级建设、多级使用”的原则,分级、分层次推进信息化平台应用,充分发挥信息平台的作用,强化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促进监管监察工作向信息化转变,提升安全监管执法水平,增强安全生产风险预警和防控能力。

二、组织领导

安全生产信息化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要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好。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平台推广应用工作负总责,要亲自指挥,统筹安排,全面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市局已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信息化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平台推广应用工作,并明确了各科室和二级机构的责任分工。各县(市、区)安监部门也要比照市局,成立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重点任务

按照“10.10”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9.28”全省安全生产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近期省局有关工作通报,当前平台推广应用工作要以行政执法、行政许可、隐患排查3个功能模块为重点,同时按照省局相关业务处室的工作要求,统筹做好平台其他模块的推广应用工作。

(一)行政执法系统。按照《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立即使用河南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行政执法管理系统的紧急通知》(豫安监管办﹝2018﹞88号)要求,应用监管平台执法系统开展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实现行政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100%网上办理。要采取措施,购置或调配使用执法系统所需的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移动执法终端等必要设备,保障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行政许可系统。按照省政府“一网通办”相关工作要求,全省范围内所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需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办理。省局已安排平台与省政务服务网进行了数据对接,企业在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后,系统自动将有关信息推送至平台,安监系统内部审批程序可在平台运转。各单位要安排专人做好前期行政许可流程配置工作,并指导企业进行行政许可网上申请。

(三)隐患排查系统。严格落实《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按照《关于在全省安全监管系统分管行业实行隐患排查清单化管理的通知》要求,督促指导企业应用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开展隐患排查、隐患整改和信息报送。要把企业隐患信息自查自报情况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并在执法检查中将企业隐患信息上传信息化平台。

四、时间安排

(一)即日起至11月30日,为应用推进阶段。各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组织本单位监管人员和企业用户进行系统培训,熟练掌握平台各系统使用方法,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

(二)自12月1日起,进入持续运行阶段。各单位行政执法检查、行政许可、隐患排查等各项工作均要通过平台相应系统进行办理。

五、有关要求

(一)明确责任、专人负责。各县(市、区)安监部门要明确平台推广应用责任科(股)室,并安排1-2名系统管理员,集中精力做好系统应用和运行维护工作。系统管理员一旦确定,要保持人员稳定,如因工作实际确需调整的,要报市局备案。

(二)归口管理,强化督查。市局各业务科室要按照《新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开展河南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推广使用的通知》(新安监管﹝2018﹞51)明确的职责分工做好本科室应用工作,并督促指导县(市、区)局业务对口部门做好平台推广应用。同时,要将平台推广应用工作作为日常执法检查工作的重要内容,督促企业尽快完善相关系统信息,运用平台开展工作。对工作进展缓慢的企业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平台推广应用工作顺利进行。

(三)定期通报,严格考核。市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科(室)和各县(市、区)局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日考核、周通报”。将把平台推广应用特别是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作为下一阶段对各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重点工作任务来抓,根据推广应用情况严格奖惩。对连续排名靠后的县(市、区)将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名义通报当地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