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国家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通报的通知》的通知


新应急〔2019〕28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新乡高新区、新乡经开区、平原示范区应急管理机构:

现将《河南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国家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通报的通知》(豫应急办〔2019〕16号)转发你们,请认真学习文件精神,落实好以下工作要求。

一、结合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

各县市区针对本辖区2018年度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出现的台账不清、执法不严、核查数据模糊、整改不到位的现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结合正在开展的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日常检查,有步骤有重点的开展本辖区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扎实做好我市粉尘防爆工作尤其是涉粉人员超过30人以上作业场所的监管。

二、加强学习,提高执法能力,提升执法效率

严格按照省应急管理厅的要求,各县市区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等相关文件,提升业务能力,提高监督水平。2019年度,各县市区按照应急管理部重新修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对本辖区粉尘防爆企业进行增减,更新完善台账,加强对2018年度粉尘防爆10项重大隐患整改未到位企业监督管理,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依法处理,整改销号,市局将结合执法计划适时进行抽查。

附件:河南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国家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通报的通知

1552530331.pdf

新乡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