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乡市危险化学品企业 专项督导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应急〔2019〕41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有关企业:

为深刻汲取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爆炸事故教训,按照国家、省有关工作部署和市领导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专项督导检查活动。现将《新乡市危险化学品企业专项督导检查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3月28日


新乡市危险化学品企业专项督导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爆炸事故的指示批示精神和3月24日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认真汲取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爆炸事故教训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紧急通知》(豫安委办﹝2019﹞29号)要求,从3月28日起至6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专项督导检查。

 一、督导检查内容及目标

根据省、市领导要求,此次专项督导检查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表》(见附件1)确定的内容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尤其是对涉及硝化反应的工艺装置,要对自动化控制设施、硝化反应系统泄爆管和紧急排放系统配备使用情况、硝化工艺操作人员专业学历、硝化反应产品(含中间产品)储存安全管理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台账。同时,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固体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治理,对收集贮存的数量、方式、设施、场所和处置方法,进行严格登记,严厉整治非法存储、超量存储等违法行为。

通过专项督导检查,认真排查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存在的隐患,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企业,督促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安全生产经营,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督导检查对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3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令《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173号要求,依法严肃处理。

二、工作安排及方法

市局成立3个由安全监管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专家组成的督导检查组,对部分重点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督导检查方案,做好对辖区相关企业全覆盖检查。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力推动。此次督导检查是由国务院和省政府部署的统一行动,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活动,提高政治站位,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投入到督导检查活动中,确保活动卓有成效,确保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依法依规,严格执法。要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表》内容开展检查。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督促企业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要坚持“重患必停”原则,符合《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一律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依规予以上限处罚。

(三)端正作风,严明纪律。所有参与督导检查专项行动的工作人员要强化自身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要深入基层现场,坚持原则,敢于动真碰硬。

        附件: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表1554377235.xlsx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