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市危险化学品监管工作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的通知


新应急〔2019〕48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应急管理机构,各有关企业:

为切实增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防范意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向深处落实,进一步夯实危化品安全生产基础,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召开工作会议,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通报各县(市、区)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2.传达学习应急管理部党组书记黄明讲话;

3.下一步工作部署;

二、参加人员

1.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主管危化副局长和科长;

2.重点企业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名单附后)。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1.会议时间: 4月29日下午,14:50前入场完毕。

2.会议地点:新乡市应急管理局三楼会议室;

四、其它事项

1.请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组织重点企业负责人按时参会,不准迟到、早退;

2.参会人员要严格会场纪律。

附件:参会企业名单

1556270168.xlsx

新乡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