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应急预案优化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新应急〔2019〕51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安全监管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应急预案管理,使预案编制贴近实际、围绕实战、简便实用,现将《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应急预案优化工作的通知》(豫应急办〔2019〕42号)转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应急预案优化工作的通知

1557291967.pdf

新乡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