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应急〔2019〕55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高新区综合执法局、经开区安环局、平原示范区安全生产与市场监管局:
现将《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山东济南齐鲁天和惠世制药有限公司“4·15”重大着火中毒事故的通报﹥的通知》(豫应急﹝2019﹞36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同时,结合4月29日全市危险化学品监管工作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是全面排查,及时消除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要结合省厅布置开展的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要认真对照《20条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严格落实“重患必停”原则和隐患整改“五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的要求,督促企业认真整改和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是突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要紧盯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高危企业,突出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执法检查;要重点打击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私自改扩建、增加环保设施等违法行为,对于未经安全条件论证的构筑物和设备设施,一律拆除;要督促企业强化危险废物处理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增加危险废物存放仓库的安全设施;要坚决杜绝危险化学品企业违规出租厂房、设备进行试验和非法生产的行为,加强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力度。
三是坚持预防,进一步推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督促企业要全员参与,做好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培训工作;要动员一线员工参与风险辨识、制定管控措施、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确保每一名员工了解自己岗位的操作规程、岗位安全风险和应急处置措施,做到手指口述,切实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做实做透。
附件: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山东济南齐鲁天和惠世制药有限公司“4·15”重大着火中毒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