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应急管理厅转发 关于调度工贸行业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的通知


新应急〔2019〕63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新乡高新区、新乡经开区、平原示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

现将《河南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关于调度工贸行业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按照文件要求,配合做好城市建成区内重污染工作企业搬迁改造工作。

各县(市)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工贸行业涉及搬迁的重污染企业进行排查摸底,涉及到搬迁的重污染企业将企业名单于6月4日前上报到市局邮箱,涉及到搬迁重污染企业的县(市)区于每月2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重点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清单及汇总表(附件2、3)。

附件:1.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调度工贸行业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

2. 重点污染企业改造清单

3. 重点污染改造汇总表

1559106282.xls

1559099105.xls


新乡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5月28日

联系电话:0373-3051382

电子邮箱:xxajs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