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应急〔2019〕68号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经排查,新乡市惟德化工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不再生产危险化学品,符合《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41号令)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注销条件,特上报省厅注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特此报告。
附件:新乡市第3批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注销名单
1559649146.doc
新乡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