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应急〔2019〕66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新乡高新区综合执法局、新乡经开区安环局、平原示范区安全生产与市场监管局:
2019年5月16日,中石化南阳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丙烷脱沥青装置空气冷却器发生泄漏,引发一起着火事故,无人员伤亡;5月26日,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永城铝厂四车间发生电解槽侧部漏炉,引发火灾事故,3台电解槽损毁,无人员伤亡;5月27日,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聚集区开封泰德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发生一起爆燃事故,造成1死1伤。对此,应急管理部黄明书记、省应急厅张昕书记和吴忠华厅长分别作出了批示。5月29日,省应急厅专门召开视频会议,传达学习领导批示精神,对做好下一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领导批示精神和“5.29”视频会议要求,现就近期我市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精准开展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安全风险排查
近期,省内危险化学品事故呈现多发苗头,给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再次敲响了警钟。连续两起事故的发生,说明安全监管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棚架、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高风险作业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在役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企业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工作不到位。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克服畏难情绪,提振精神,时刻不忘使命和担当,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领会黄明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张昕书记、吴忠华厅长的工作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要把“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与危化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带头指导企业认真排查安全风险,对存在较多隐患的企业开展精准执法,推动企业夯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二、盯住关键环节和部位,督促企业有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各县(市、区)要督促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围绕以下环节和部位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阀、爆破片、气体检测报警仪等设备、设施的检测检验情况,装置法兰、阀门、充装等部位是否存在腐蚀泄露隐患,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情况,设备台账的建立情况,设备设施防雷击和安全度汛工作,企业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和现场应急处置措施等。
对于排查出的隐患问题,督促企业按照“五定的原则”治理到位。
2.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排查。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的安全仪表系统装备情况、运行情况进行再确认、再排查,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安全稳定性进行再确认、再排查,对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运行情况再排查、再确认。
3.对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的新增设备设施进行排查。凡是新增的设备设施(不论是否涉及环保工程),必须满足安全生产条件要求,必须满足消防安全要求,必须满足总图布置要求,必须履行相关设计变更和变更管理手续,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准投入使用,对此类设备设施要进行再确认、再排查。
4.督促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对老(旧)设备运行情况开展隐患排查。对涉酸、涉氯、涉氨、涉硝基化合物设备设施,以及气体监测声光电报警仪等安全设备的有效性进行排查确认。
三、切实做好停产停工企业的安全监管
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本辖区内停产停工的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的安全监管,近期组织一次再排查、再清理、再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停产停工企业装置和管道内的危险物料是否清空并置换,罐区和生产装置是否有效隔绝,危险废弃物是否有效处置,值班值守人员是否履职尽责到位,是否存在违法生产、违法出租场所、设施等行为。对发现存在上述行为的企业,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尤其是要依法追究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责任。
请各单位迅速将此通知传达至本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并要求企业将排查整治情况于6月12日前报所在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同时,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企业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汇总并抽查排查整治结果,对于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将本通知的落实情况于6月25日前报市局监管三科。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