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工贸行业企业安全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新应急〔2019〕69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安全监管机构:

为全面掌握我市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管理的基本情况,根据《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工贸行业企业安全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工贸行业企业安全摸底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摸底调查工作,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指定专人负责。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发挥基层安监站(所)职能作用,上下联动全力推进摸底调查工作。

二、扎实开展、务求详实

本次摸底调查,务求准确、详实。范围是辖区内实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工贸企业。认真填写调查表,不走过场、不留盲区。

三、信息准确、及时报送

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准确把握时间节点,按照附件1《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工贸行业企业安全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第四条要求,于2019年7月15日前上报市局。

附件:1.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工贸行业企业安全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2.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

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1560218147.doc

1560227471.doc

新乡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