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应急(2019)85号
局机关各科室、执法监察支队、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新乡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经市政府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执行实施。
2019年6月28日
新乡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新乡市应急管理厅(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训词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为主线,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一体化执法”和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要求,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对高危行业执法检查全覆盖、一般行业执法检查覆盖率不低于三分之一,年内监督检查企业85家。全年执法检查做到“双100%”,即:检查任务完成率100%,对承办违法案件查处率100%。
(一)检查本级生产经营企业。
对85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其中:非煤矿山企业1家;危险化学品企业6家;烟花爆竹(批发、零售)2家;工贸企业17家。
(二)检查下级执法工作。
对14个下级应急管理局执法工作监督检查各1次。
(三)抽查下级监管的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企业类别和危险性大小,抽查非煤矿山企业4家;危险化学品企业28家;工贸企业27家。
(四)大执法专项攻坚行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做好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及专项执法行动等工作,抽查各类企业31家。
三、执法时间
市应急管理局编制人数57人,实际从事执法工作31人。
2019年法定工作日为250天,总法定工作日7750个,监督检查工作日为3055个,其他执法工作日为2845个,非执法工作日为1850个。
四、工作安排
(一)对下级执法工作检查安排
对下级应急管理局执法工作监督检查时,主要检查内容:一是安全生产执法机构2019年度执法计划执行情况;二是河南省应急管理综合业务平台行政执法管理系统使用情况;三是行政执法档案文书规范情况。检查后向被检查的各县(市区)局反馈检查情况,出具《安全生产监督指导意见书》,并及时督促上报处理意见落实情况。
(二)对下级监管企业检查安排
主要检查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隐患风险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现场作业安全管理情况、有关场所安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及落实情况等。对于省厅已制定执法标准化检查表或执法清单的行业领域,根据相关标准清单开展检查。必要时,结合上级安排的大检查,统筹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对企业指导执法时,上下级共同研究检查方案、共同实施检查、共同研究处理意见,由属地应急管理部门下达行政执法文书。对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一般交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查处。对于重大、疑难案件,根据上级要求或下级请求,上级可直接办理。
(三)对本级监管企业检查安排
对采取听取汇报、查阅相关管理资料、直接检查形式。主要检查内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隐患风险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及落实情况等。对企业检查后,及时向企业管理层通报检查情况,针对检查发现有关安全管理问题,督促企业积极整改;针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依法作出处理。
(四)党委政府有关专项执法行动安排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的通知》和《河南省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和重点时段的执法检查。主要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企业风险防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将所查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移交属地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依法处理。
五、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执法计划。各单位要科学合理确定重点企业的范围、当年计划检查的次数,对重点企业实现年度监督检查“全覆盖”;对重点企业以外的一般企业,推行“双随机”(随机选取被检查企业、随机确定执法人员)抽查。要确保“双随机”抽查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比例,不断扩大“双随机”抽查涵盖的行业领域及企业范围,发挥“双随机”抽查对各个行业领域、各种规模类型企业的执法震慑作用。执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时,要按照有关监督检查重点事项的规定,结合企业特点及相关行业领域事故发生规律,有针对性地确定具体的监督检查事项。按照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时,有关执法安排要与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有效衔接,根据需要适当调整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需对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作重大调整的,按规定履行批准、备案程序。
(二)严格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将安全监管执法作为全局性重点工作,局长全面负责,分管局长对分管范围内的监管执法工作负责,并根据实际情况参加执法检查。各业务科室、监察支队应制定月执法工作计划和现场检查方案,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严格按审批的计划执行,做到“当月不足次月补,季度之内结硬帐”,确保年度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
(三)加强指导,切实提高基层执法水平。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意识,为企业发展创造安全环境。在监管监察活动中做到“执法先送法、执法先服务”,积极开展行政指导工作,通过公正执法、人性化执法、说理式执法,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质态,督促企业及时消除和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四)依法行政,全面明确执法检查责任。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全面分析违法行为的主体、违法情节、危害后果等因素,综合裁量,合理确定应否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对同一类违法主体实施的性质相同、情节相近、危害后果基本相当的违法行为,其适用的行政处罚应当基本一致。要在行政处罚审批文书中列明当事人的全部违法行为及每个违法行为的裁量结果,并列明所依据的自由裁量标准;具有法定从重、从轻、不予处罚等情形的,要列明《行政处罚法》及《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具体依据。当事人对自由裁量有异议的,要予以解释说明并形成调查询问笔录等书面材料备查。
附件:1.执法工作日测算方法;
2.非煤矿山2019年度执法检查计划表;
3.危险化学品2019年度执法检查计划表;
4.烟花爆竹(批发、零售)2019年度执法检查计划表;
5.工贸企业2019年度执法检查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