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应急〔2019〕87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
现将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和应急救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豫应急办〔2019〕72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要充分认清地质灾害的突发性强和破坏性大的特点,做到提前了解情况,提前做好预防。
二、要扎实开展。各级应急管理单位和部门确实要深入一线调查,对本辖区所有地质灾害点一处一处走到、看到、了解到。
三、要注重实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建立台帐,定期查看,确保心中有数,防患于未然。
各县(市、区)在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中遇到问题,或有重大情况,请及时和市局联系。
附件: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和应急救援工作的通知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