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豫应急办〔2019〕72号文件的通知


新应急〔2019〕87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

现将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和应急救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豫应急办〔2019〕72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要充分认清地质灾害的突发性强和破坏性大的特点,做到提前了解情况,提前做好预防。

二、要扎实开展。各级应急管理单位和部门确实要深入一线调查,对本辖区所有地质灾害点一处一处走到、看到、了解到。

三、要注重实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建立台帐,定期查看,确保心中有数,防患于未然。

各县(市、区)在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中遇到问题,或有重大情况,请及时和市局联系。

附件: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和应急救援工作的通知

156335786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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