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辉县市永新工业气体有限公司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报告


新应急〔2019〕100号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根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受省厅委托,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辉县市永新工业气体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变更申请(变更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认为辉县市永新工业气体有限公司符合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同意许可,上报省厅颁证。

特此报告。

附件:新乡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制证信息统计表

1566439445.xls

新乡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