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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2020年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09      浏览量:1790次

新安委办〔2020〕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为落实2020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全面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任务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68号),依据省安委会办公室研究制定的《河南省2020年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豫安委办〔2020〕7号),制定《新乡市2020年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3月30日

新乡市2020年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巩固提升双重预防体系运行质量和效果,根据《2020年河南省政府工作报告》《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68号)和《河南省2020年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豫安委办〔2020〕7号),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按照省级统筹、市县推动、行业指导、企业落实的推进方式,巩固提升已有成果,扩大覆盖范围,建立覆盖各类园区的双重预防体系,强调落地运行,注重安全绩效,完善长效机制,推动源头治理,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职工行为安全、园区共治安全水平和事故防控能力,以新的安全生产监管理念、方法和手段,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巩固双重预防体系阶段性成果,提升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双重预防体系运行质量;继续在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文化旅游、民爆、医院、学校、养老机构、大型超市及城市新型综合体等重点领域扩面增效,实现全覆盖;其他行业领域在2019年试点示范的基础上,细化标准、一企一策、全面推广;突出以产业集聚区等功能园区为重点,实现园区内所有企业和园区自身双重预防体系全覆盖。2020年底,全市基本建成信息通畅、全员参与、规范有效和可考核、可智控、可追溯的双重预防体系,在全社会形成有效辨识管控风险、排查治理隐患、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思想共识,建立健全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政府领导有力、部门监管有效、企业责任落实、社会参与有序的工作格局和长效机制,提升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保障能力,夯实遏制重大事故的坚实基础。

  二、重点任务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是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按照《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91号)规定的职责要求和省政府提出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五有”标准,已经建成双重预防体系并运行的企业(单位),抓好巩固和提升;未建立双重预防体系的企业(单位),按照《河南省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导则》和行业工作制度机制,分步落实,开展培训,管控风险、治理隐患,实现动态化信息化管理。

  1.持续深化运行质量和效果。已经建成运行的企业(单位),实现由“有”向“好”的转变,按照“科学完善的工作推进机制、全面覆盖的风险辨识分级管控体系、责任明确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线上线下的智能化信息平台、奖惩分明的激励约束制度”标准,制定整改提升方案,开展自查自检,完善标准规范,做到安全风险辨识到位、风险四色图立体标示,管控措施在信息系统内实现动态管控、安全风险隐患信息线上报送率100%、企业隐患查改率100%,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熟练使用双重预防体系信息系统(电脑端和手机端)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进行风险隐患巡查检查。对照验收评估标准,重点在真建真用、真奖真罚、在线监测上提升质量和效果,重点在促进双重预防体系与本单位现有管理机制深度融合上取得成效,在长效机制上起到标杆引领、示范带动作用。

  2.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实施。新实施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按照 “五有”标准和行业规范,建立覆盖各个层级、各个岗位的双重预防体系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编写适合本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手册和隐患排查治理手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以及相应的奖惩制度,提高全员辨风险、查隐患的积极性。要进行全员培训,根据职级、岗位有针对性地分层次开展精准培训,自上而下、以点带面,由简到繁、由易到难、循序渐进;建立企业风险隐患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动态化智能化。要注重发挥双重预防体系的运用效果,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责任制,建立风险辨识、风险分级和管控责任制,评估风险确定等级,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编制风险管控清单,报送重大风险辨识、评估、管控等基本信息;要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奖惩考核制度,明确本单位负责人和各岗位隐患治理责任,制定重大隐患治理措施和方案,实行重大隐患逐级报告。

  3.积极探索小微型企业运行模式。双重预防体系是建立企业控制风险、防范事故的长效机制,员工不多、技术力量不足的小型企业,要依托部门和地方政府的试点和支持,按照标准规范,强化全员培训,增强全体员工风险优先理念,学习风险管理基本知识,掌握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基本方法。可聘请专家开展首次风险辨识,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制度,通过岗位风险告知卡、隐患排查清单、安全检查表等简便措施,确保员工能理解、会上手、有任务。要抓住主要矛盾,制定重大风险管控措施、落实管控责任、辨识管控风险、排查治理隐患,依托行业部门综合平台,报送重大隐患信息,接受部门监督。

  (二)加强行业督促指导。市级有关部门按照河南省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分工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部署,认真履行职责,重点做好监督指导。

  1.完善制度机制。组织本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根据本行业双重预防体系标准规范,制定2020年推进方案,建立完善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宣传、培训、督办、考核制度机制,督促指导本行业企业(单位)落实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2.开展培训指导。按照分类指导、分级组织的原则,分层次、分阶段、分专题对推进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组织试点企业观摩,让企业知道今年“做什么、怎么做、谁来做”,让县(市)、区部门知道“指导什么、如何组织、怎么指导”。要结合实际,按照管用实用的要求,建立市、县(市)、区各个层面的行业专家队伍,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3.加强督促检查。市级部门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对本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实施全过程督促指导,加强对行业规范、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信息化建设的指导,重点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小型企业的扶持和培育,确保按时间节点整体推进,确保全覆盖任务的完成。

  4.督办隐患治理。通过双重预防体系检查指导,发挥体系的使用效能,定期分析评估本行业(领域)重大风险管控措施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成效,对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进行督办,督促企业(单位)按时进行整改。

  5.完善信息系统。各部门要根据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需求,规范数据交换标准,开放标准数据接口,方便企业双重预防体系信息数据交换共享,把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信息嵌入本部门综合业务平台管理。要针对不同规模企业需求,在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基础上,便于操作、针对性强、符合企业实际。要强化小型企业双重预防体系信息化应用,督促小型企业重大风险点管控、重大隐患治理信息进平台、用平台。高危和重点行业要用2年时间,建成功能齐全的自动化、智能化双重预防体系信息系统,实现政府部门、企业及社会服务组织之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为“互联网+监管”提供信息化支撑。

  6.加强沟通联络。各部门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报送本行业(领域)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情况,同时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三)注重政府统筹协调。各县(市)、区政府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组织推动职责,制定方案、明确范围、确定重点,总体谋划、树立样板、以点带面、全面铺开,组织观摩点评,提供服务保障,出台扶持政策。

  (四)突出园区综合优势。园区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以园区管理为主,由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在2019年试点基础上,实现园区企业全覆盖。在推进过程中,充分发挥园区专业化、一体化优势,优先实现园区管理部门与企业互联互通,实现企业内各部门各层级上下贯通,把园区整体安全管理与园区内企业双重预防体系有效融合,与城市和区域双重预防体系高度融合,从社会治理理念、模式、方法和数据上打通政府、部门和企业实施路径,激发园区和企业融合内生动力,建成相对完善的安全管理系统,为政府各部门与企业的联通提供借鉴。

  三、推进方法和时间要求

  (一)摸清底数,一企一档(2020年4月)

  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分行业、分类别摸清企业和园区底数,建立企业和园区清单;摸清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情况,形成企业基础数据,确定提升企业名单和推进范围。对企业(单位)逐一“把脉问诊”,建立以双重预防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一企一档”,实施“一企一策”,明确任务目标、时间进度和工作措施,确定责任单位和人员。

  (二)制定方案,开展培训(2020年4月)

  各县(市)、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及时制定推进方案,迅速启动本地本部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根据方案和范围分期分批开展培训。应急管理部门负责非煤、危险化学品和工贸企业的培训指导,其他行业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企业(单位)的培训指导。

  (三)持续改进,全面提升(2020年9月底前)

  1.高危行业开展专项执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分级分行业开展以《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简称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简称办法)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执法,对照《条例》《办法》和“五有”标准,逐一进行检查,提出企业双重预防体系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限期整改提升。不按要求整改提升的,依照《条例》《办法》规定处罚。

  2.重点行业开展“回头看”。文化、旅游、民爆、卫生、教育、民政等重点行业,对已建成双重预防体系并有效运行的企业(单位),对照“五有”标准,全面组织开展“回头看”,逐企业(单位)形成检查报告,提出存在问题,限期整改,提升质量。

  3.其他行业开展自查抽查。其他行业由市行业管理部门组织本系统企业(单位),对照“五有”标准开展自查。抽查由市行业管理部门联合开展,对抽查发现的问题汇总整理,提出改进意见,督促整改落实,持续提升质量,确保建设一批、运行一批、收效一批。

  (四)扩大覆盖,全面实施(2020年10月底前完成)

  依据省政府双重预防体系行动方案要求的23个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全覆盖;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纺织、机械、轻工、商贸等行业小微企业全覆盖;产业园区全覆盖、产业园区小微企业全覆盖;其他行业领域向小微企业延伸,覆盖面不少于30%。

  (五)总结提升,形成长效(2020年11月中旬前完成)

  各县(市)、区按照省政府行动方案明确的责任、范围、时间节点和“五有”标准,对本地本行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提炼经验,完善机制,把风险管控、隐患治理与操作规程有机结合,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形成常态长效。各县(市)、区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并报市安委会,对推进不力、未按要求完成推进任务,或者没有达到“五有”标准的责令补课。各县(市)、区要组织专家对园区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进行评估论证,总结经验,形成可学习、可借鉴、可复制的示范标杆,由园区经验向园区外延伸,构建相对完善的双重预防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和目标,细化任务和措施,确保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落地、落实、落细。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发现问题、完善体系、深化效果。要把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作为提升企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最基础的工作、最重要的举措、最管用的长效机制,树立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持久战的思想,确保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二)广泛宣传,迅速发动。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双重预防体系工作方案要求,迅速召开动员会,作出安排部署,以最快的速度落实到每一家企业(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真重视,层层发动,使本单位各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一线员工广泛知晓风险、隐患、事故之间的关系,充分了解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规范要求。要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电视、广播、互联网、微博、微信、短视频、融媒体等,大力宣传双重预防体系工作法律法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发动全员、全社会投入到双重预防体系工作中来,形成浓厚的工作氛围。

  (三)压实责任,协调推进。企业(单位)是双重预防体系的责任主体,要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全面履行主体责任,主动对照“五有”标准,积极推进体系建设,完善提升运行质量,形成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各县(市)、区要建立调度、报告制度,建立所属企业(单位)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台账,挂图作战。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风险隐患信息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推动工作开展。市级相关部门要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职责,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扎实推进所管行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各县(市)、区及其相关部门要实行领导包联制度,定期开展督导,确保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市安委会办公室综合协调指导全市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执行月调度、双月通报制度。

  (四)强化执法,严格处罚。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将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与行政执法紧密衔接,落实《条例》、《办法》规定的部门责任,加大执法力度,把双重预防体系内容纳入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做到逢查必查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对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不力、应建未建或建而不用的企业(单位),采取加大执法频次、顶格处罚,督促其依法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通过列入失信行为等手段,扩大执法效果,实现“执法一家,触动一片”的效果,以高压态势倒逼企业(单位)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五)及时评估,严格考核。依据省安委会办公室下发的评估办法,对所属企业(单位)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整体评估,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完成情况,纳入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各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也要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完成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地区和部门进行通报、约谈,通报、约谈后工作仍不见起色的,开展集中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