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信息

新乡市减灾办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息

发布日期:2023-04-03      信息来源:顶端新闻 新乡应急      浏览量:207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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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预警信息

       新乡市气象台于2023年04月03日08时51分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2日20时至3日08时,我市红旗区、卫滨区、凤泉区、牧野区、高新区、经开区、新乡县和平原示范区所辖乡镇和街道已出现25-40mm的降水,预计未来12小时内上述地区累计降水量将达50毫米以上,请注意防范强降雨引发的城市内涝、农田积水等次生灾害。

  二、关注及建议

  新乡市减灾委办公室、新乡市应急管理局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及相关部门:

  (一)压紧压实责任。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相关预警信息,及时加强会商研判和防范应对,积极做好防风、城市内涝、农田积水处置和河道防汛等工作,减少各类因暴雨天气引起的突发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加强监测预警。各级气象部门要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强化分析研判和预警信息发布,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发出气象预警信息和防灾避灾提示,及时做好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各地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大社会宣传引导,加强暴雨天气应对防范知识宣传,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救灾意识和能力。

  (三)注意交通安全。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对事故易发路段的巡逻,加强对重点路段、桥梁、涵洞等易积水部位的排险和防范,全力保障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的安全畅通。广大群众外出时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注意携带雨伞等防雨用品,做好个人防护工作;避免在大树、屋檐等区域停留,远离各类临时搭建物、高空构筑物等,以防被砸伤;不要将车辆停在高楼、大树下方,以免因吹落的物体造成损伤。

  (四)注意生产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间断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应急、住建、公安、交通、城管、水利、消防、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加强对工矿商贸、危化、建筑施工、道路、桥涵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和整治。其他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落实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暴雨天气期间,户外工作人员和行人应暂停或减少户外作业和活动,尽快进入室内,或是进入能防风避雨的场所;应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关好门窗,加固围板、棚架、广告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强对流天气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

  (五)做好重点领域安全。民政部门要加强巡查敬老院、救助机构等部位,重点保障老人、五保户、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特殊群体基本生活,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救助和妥善安置。教育部门要及时提醒学校、幼儿园采取适当措施,保证在校学生和幼儿安全。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要加强工程监测和巡查值守,发现险情及时处置。沿河属地政府和相关单位要加强对重点水域的安全管理。电力、通信等单位要及时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确保设施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六)做好值班值守。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值班备勤,强化保障措施,做好救援准备,遇有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财产损失。